能源局:做好领跑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避免重申报、轻实施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983查看 | 2018-01-03 09:13:00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工作协调会”,并随后发布《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善做善成、善始善终”八字原则,要求各相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各基地申报地方政府作为基地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紧紧围绕“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成本下降”的目标导向,特别是基地申报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领跑基地建设各项工作,避免“重申报、轻实施”。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企业优选或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全容量并网的,该项目全部容量电价按每延迟一季度在中标电价基础上降低5%执行。失信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不仅被限制参加后续领跑基地申报,而且将视情况,重至加入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


 以下为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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