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赵文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受双开处分
发布者:yx |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 0评论 | 2854查看 | 2018-11-07 14:13:55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赵文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文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通过其他领导干部为亲友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赵文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丧失,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以权谋私,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文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赵文亮简历


赵文亮,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大专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1年4月,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计划委员会工作;


1991年4月至1996年10月,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综合调研室主任;


1997年12月至2000年2月,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乡党委书记;


2000年2月至2001年9月,伊克昭盟东胜市副市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副区长;


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9月至2010年11月,鄂尔多斯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经信委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鄂尔多斯市政府党组成员、经信委主任;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阿拉善盟委副书记、盟长;


2018年4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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