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增量配电试点项目频遇流标现象 业内期待合理电价落地
发布者:lzx |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2886查看 | 2019-04-03 10:33:26    

自2018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提出增量配电试点范围向县域延伸后,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均再次明确“经营性行业的发用电计划将全面放开,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将向县一级全面延伸”。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政策层面不断刺激参与者神经,但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正遭遇“停滞不前”的尴尬。尤其是,由于目前增量配电关键的配套政策尚不明晰、配电价格不合理等因素,观望者甚多,直接导致参与县域、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频频遭遇流标。


多个县域园区试点流标


记者梳理3月份参与县域、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竞标公告发现,参与竞标者屈指可数,而流标者众多。


以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受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眉山市洪雅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投资人项目组织采购,近日公布的洪雅县工业园区增配试点项目投资人流标公告显示:“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流标”。


“流标是因为投标资料没有做好。”业主方洪雅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评标专家尹洪中告诉记者。


无独有偶。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流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在第二次报名时间截止时间止(2019年3月6日17时00分),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因参与竞标的企业少于规定标准而流标的案例不止上述一家,仅湖南省一个月就有4个增量配电试点因参与投标者不足而流标。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第二次)、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第二次)、嘉禾经济开发区机械装备制造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第二次)的流标公告均显示,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作流标处理。


负责上述相关招投标工作的国电通招标顾问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些增量配电试点虽做了流标处理,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重新招标结果尚在商榷,流标现象反映出参与增量配电试点企业的热情正在消减。对此,多次参与增量配电试点咨询工作的北京律师协会公司法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展曙光表示:“潜在业主的积极性还是挺高的,特别是一些好的项目。”


参与者态度谨慎


据了解,全国县级行政区域超过2850个,如果1/4的县搞增量配电试点,市场潜力巨大。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参与增量配电试点的企业越来越谨慎。


“虽然国家一再出台政策鼓励电网以外企业参与增量配电试点,但还是想再观望一下,我们对增量配电试点的接入政策、电价政策心里没底。”一位参与增量配电申报失败的业主告诉记者:“无论增量配电政策说得如何,还得看落地执行情况,我们边走边看吧。”


犹豫不决的“观望者”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试点项目中,政府已和某些主体达成潜在合作意向,直接导致观望者较多。此外,在增量配电价格达不到预期的情况下,企业缺乏动力,干脆不参与投标。“以前不少企业积极投标,主要是看好配电价格预期,认为投资肯定有收益,所以会试一下。”知情者告知记者。


先见能源董事长、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彭立斌向记者表示:“预测前三批320个试点项目中能完成160个就不错了。因为很多项目根本就不具备建设增量配电网的条件,更不要提预期价值了。”


“关键是增量配电试点政策要配套,现有的试点项目都推不动,推到县级层面更是难上加难。”云南省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告诉记者:“电价政策不明确,增量配电试点接入政策又存在‘各占山头’情况,电网企业利用试点中的矛盾‘打游击’,变相抵制增量配电试点。”


期待合理电价落地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电价政策、无歧视接入政策、发输配3个环节都要调整,才能有效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工作。其中,电价政策更容易调整,其他问题都要协调推进。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配电价格通过招标形成。配电价格未通过招标形成的,可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业内某不愿具名人士认为。


认同此观点的上述云南省地方官员建议:“增量配电试点价格要有合理空间,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可以规定供电最高限价,鼓励网间竞争,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通过成本监审规定合理收益。发电侧可以竞价上网,也可以电厂和配网合一增加利用效率和竞争力。这样才是真正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吴俊宏认为,配电价格是增量配电改革过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但国家层面的配电价格政策偏指导、地方层面的政策在可操作性和价格预期上又显不足,直接导致行业观望情绪浓厚。


“一些增量配电改革积极的省份出台了省里的价格办法。例如,河南省豫发改价管〔2018〕1000号文件就创新性提出了可操作的增量配电网基本电价标准结算方式,其他省份也可以明确操作性强的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的基本电价标准,以推进更多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吴俊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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