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21年原则上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兑付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发布者:admin |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2866查看 | 2020-11-04 16:25:03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原则上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兑付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公告》指出,电网企业应当及时足额向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转付中央财政等补贴。原则上电网企业在收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兑付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转付地方财政补贴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电网企业在收到地方财政补贴资金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兑付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除此之外,《公告》还明确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签订购售电合同,未签订购售电合同的,不得进行电费结算。以及,电网企业不得自行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发电企业电费,不得使用承兑汇票转付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中央财政补贴。


据悉,新版的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目前正在执行的《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08﹞24号)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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