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扭的金太阳政策终于终结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 0评论 | 3232查看 | 2013-12-26 09:31:44    
  作为一个在光伏圈待了很久的人,在看过了世界各国各种补贴方式之后,我对金太阳政策的整体感受只有如题的两个字:别扭。

  金太阳是中国最早的光伏鼓励政策,补贴方式是按安装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初始安装补贴。这个政策的大致含义是:中央财政拨出专款,用以补贴项目业主进行光伏安装,以减少项目初期投入,并鼓励项目业主使用光伏发电。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变得五味杂陈。

  先说一个我申报过的项目。2009年公司采购因为技术细节确认错误,高价买来了一批尺寸不对的日本硅片。由于切角过大、硅片尺寸偏小,这批硅片如果最后做成组件的话,整体功率达不到额定不说,这批和TUV的BOM单尺寸不符的硅片,也是无法出口的。因此,这批硅片成了高价库存,被束之高阁。第一期金太阳申报的时候,公司领导出于想消化这批硅片的目的,申报了一个1.1MW的项目,并且获得了批准,拿到了项目70%的财政拨款。这个项目也是本市第一个光伏示范项目,全区全市开会时都表示一定要支持。

  申报项目时的可研报告里,把集团园区内,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办公楼、仓库、厂房屋顶统统算上了,基于这样的估算报了1.1MW。可是项目被核准后,问题立即来了:办公楼顶上有空调出风口和女儿墙,会产生阴影并占用了楼顶面积,面积不够;厂房的架构是大跨度的架空,钢构式的屋顶如果铺满组件,承重不够;仓库屋顶离公司变电设备太远,电缆投入过大,没法接入。这些都还算技术问题,最关键的是:有些仓库和厂房是工厂入驻后自行建设的,压根没办过产权,如果去补办产权,又将产生一笔费用,还得花时间。

  后来我作为申报单位的办事员,频繁去跑市发改委和电力公司。可是那个年代,各个职能部门还没开始熟悉这个新政策,更别提消化和解决方法。因为本市光伏企业不多,各个部门对此事的理解都是“示范项目”,言下之意:规矩不能坏,上面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上面什么都不说,我们什么也不能做。第一期金太阳,除了告知最终由哪几个部门的专家会来最终验收,其他的什么细则都没有。因为政府层面没有专门的执行小组,所以各个部门都是坐着观望、研究,而我能做的就是在各个部门内穿梭协调,磨嘴皮子做科普。

  政策是必须要执行的,这些问题在很长时间的沟通协调下,最后还是开了工。期间各种提议被否、碰壁就不一一列举了。公司高高兴兴地将库存硅片做成了组件,铺上了被加固的屋顶,功率一概正负5W——当然走下公差的组件明显占了一半以上。用户侧并网,安装整齐、逆变器开动、调试,等验收。可谁知验收遥遥无期,原因是:并不上网。

  公司园区内的变压器是10KV的,但是在这个内网容量内,这光伏1.1MW发出的电不能完全被消纳:光伏中午发电量最高,公司中午是员工吃饭的时间;光伏周六周日还在发着电,厂区周末没有生产用电。公司于是向电力公司提请:能不能在最近的变电站将这些多余的电升压到100KV。回答:你们和周围的企业自己去谈谈,如果他们愿意买你们的发电,我们就给你们并。周围企业回答:这个开发区为了招商引资,工业电费已经优惠得跟民用电一个价格了,我干啥要买你们的电?再说了,你给我开电费发票吗?

  后来由于我换岗,就没再接手做这个事情。听说到2012年这个问题才得到解决,怎么解决的我也不得而知,但是公司1.1MW的组件风吹日晒了三年,这事儿是真的。

  我为什么觉得金太阳政策别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细则不明确。也许是文件的制定者从没想过从下往上做一个项目会遇到些什么困难,这才从上往下出台了一个无法双向畅通的政策。

  举个例子来说吧。项目申报获批后,企业向省财政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后,就可得到这笔拨款,可是得到拨款后多长时间内要开工,细则没有规定。再比如,项目完工后,满足什么样的验收标准就可以获得并网批准,电力公司没有给出过完整的文件,财政、能源、科技三个口的职能部门也觉得这事不是他们该管的事情,所以并网就该是业主自己去找电力公司,对于业主一次次的碰灰碰壁,大家都表示爱莫能助。那一年碰到过这事的金太阳业主不在少数,大家从电力公司得到的答复也都差不多:“垃圾电会冲击电网,电能质量不过关。”“无法调度多余电量,你就不能少装点儿?”“不具备并网条件,用电安全无法保障。”最夸张的是,我曾听过有电力公司跟业主谈条件:花钱买一套电力公司指定的变电柜就可以并网。这套设备,电力公司报价70万,市场价格40万。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完美,事情总在发展变化中往好的方向发展。金太阳也是。但是细则不细这个问题,始终存在。2011年起,出现的一批投机土豪,则完全破坏了金太阳的游戏规则。2011年,光伏出口大幅度下滑,众多的太阳能设备生产商急需订单。他们放宽了付款条件,延长了承兑和信用证时间,降低了价格,甚至抛出低于成本的价格,以期望可以暂时割肉来渡过难关。金太阳的细则漏洞开始被投机者给钻了。他们写申报,将组件和逆变器价格码得高高的,获批后拿到了70%的初始安装补贴后,并不着急去建设,而是拿着资金挪为他用。更有甚者,从可研开始就一路伪造假章,反正收文件的人可不会挨个去考察这个章是真是假。此时的组件价格一路大幅下滑,很多投机者正是看准金太阳中没有规定“拿补贴后何时开工”这一点,持币观望。很多项目商,拿到补贴后两三年才动工,却被免于追究责任。等到组件价格下滑了30%,他们再出手买货。

  更有不良商人,拿着获批的项目到处和组件厂家谈合作:“反正你板子也卖不掉,不如你垫资、先赊给我?”或者“你拿组件来入股吧,我们拿到尾款30%后,把项目卖掉,你可以获得20%以上的利润啊,这比你亏本卖组件强吧?”

  这些存心投机的开发商,在项目建设时尽量压低成本,材料、施工,一切都要最低价,导致工程质量差得一塌糊涂。电力部门当然不能同意这些明显不合格的项目并网。无法并网后,开发商完全不着急解决问题:反正那70%我早就拿到了,刨掉这些建设费用,还赚了一大笔呢。至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钱,who cares!

  很多项目商在拿到补贴后两三年才开工,这其中有一些是存心投机的,也有一部分是找不到施工场地的。照理说,可研申报上写的项目地址就应该是实际开工地址,但是项目总要因地制宜,有些申报的场地不适合施工、另选他处,倒也是允许的。可是这竟然成为另一个细则漏洞:出于多吃多占的目的,很多项目商申报时,往海了报,越大越好。我见过很多本可研报告,规划往往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的屋顶全部盖上组件,共N兆瓦,可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啊,真要施工,就要挨个去和屋顶业主签协议,其中总有不愿意安装的,所以,根本到不了那么大的数。可是金太阳作为国家政策,补贴作为专款专用,柔韧性几乎为零,已经申报的项目是不可改小的。屋顶不够用,项目又不能改小,那怎么办呢?只能花时间凑齐了容量再去提资金申请——反正细则没规定何时开工,专款专用嘛,意思是那笔资金也没法撤走,随便我什么时候去申请它都是我的。

  后来国家为了预防这种拿钱不干活的现象发生,在第二期金太阳的时候改变了补贴时间:项目获批后,业主提交资金申请,发35%;项目完工,再发35%;并网验收合格后,再发30%。虽然这个政策较好地弥补了之前的漏洞,却也没能阻止获利心切的投机人——小道消息:有投机者拿到35%后,不知从何处“借”到了项目所需的组件,安装完成拿到第二个35%后,组件被拆走了。至于他什么时候打算把这个糗事糊弄完,不得而知。

  光伏行业的分析师们一直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补贴应该补在用电端。只要用电的人愿意接受光伏发电,光伏安装自然会增加。德国、澳洲等各国的经验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配套细则的政策不是好政策,不按发电量给的补贴不是健康的补贴——至少能起到的促进作用有限,而且还伴随着很大的后遗症和副作用。

  从明年起,金太阳项目将不再接受申报。取而代之是分布式发电推进意见。

  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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