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者:admin | 来源:CSPPLAZA | 0评论 | 327查看 | 2025-06-20 17:29:32    

6月20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据此前招标公告显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选型,热机、结构、电气、热控、土建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现场施工配合、竣工图设计以及以最终的施工图重新调整概算等。并包含与项目工程设计相关的踏勘、本项目适配(设备、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工程概算、技术交底、设代驻场(自施工图会审起至项目整体调试验收结束)、设备调试期间的各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包括应急处置方案)等技术服务工作。


公告全文如下: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K1500002025052701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30000元,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0000元,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80000元,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签审并提供蓝图。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张衡。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王伟。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王鑫。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河北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3.提供了:华能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等有效业绩。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5.非联合体投标。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资质。3.提供了: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基于储热技术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等有效业绩。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5.非联合体投标。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资质。3.提供了: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熔盐储能调峰调频项目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等有效业绩。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5.非联合体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电话:13009598899、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


办公地址:阿拉善高新区


投诉受理联系人:杨波


投诉受理电话:0483818503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


地址: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汤先生(商务)、汪先生(技术)


电话:13009598899、15547354891


电子邮件:tk1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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