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是什么?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凸显,亟需深化改革。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按照国家总体原则要求,结合内蒙古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内蒙古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基础条件如何?
内蒙古拥有全国一半以上的风能资源和超五分之一的太阳能资源,风光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108亿千瓦,发展新能源条件得天独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近年来内蒙古抢抓发展机遇,新能源发展突飞猛进。202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1.35亿千瓦,全区年度新能源累计发电量超2000亿千瓦时。为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将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作为重要内容和主攻方向,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大幅领先其他省(市、区),除少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外,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非市场化上网电量占比不足10%,基本实现国家要求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三、内蒙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推动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目前,我区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剩余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也将按照改革要求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结算机制。纳入机制范围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开展差价结算,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使原“具有保障性质”的上网电量收益保持相对稳定,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使企业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三是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保持存量项目收益相对稳定;增量项目按市场化的原则全部进入市场,暂不安排机制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
四、内蒙古和兄弟省(区、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何不同?
全国各省(区、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都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新能源上网电量、电价市场化改革实际的具体安排。各省(区、市)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同,本次改革安排的存量、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水平也将不尽相同,但都充分衔接了现有保障性政策和市场化改革现状,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内蒙古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起步早、进展快,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特别是2021年以来新建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面平价入市交易,电价由市场形成。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促进新能源与煤电同台竞技、公平参与市场,持续稳定工商业电价水平,保持电价优势,我们结合内蒙古新能源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蒙西、蒙东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
五、确定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水平的考虑是什么?对存量项目收益是否会产生影响?
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国家改革总体原则要求,我区妥善衔接“具有保障性质”的电量规模、电价水平,按照保持“具有保障性质”的这部分上网电量收益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纳入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水平。
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主要是: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光热发电等未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按照改革前后电费收入基本稳定原则,测算带补贴风电、带补贴光伏、风电特许权项目、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同时,考虑蒙东电网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费用的实际,针对蒙东电网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后两个阶段,分别设置了两段不同的机制电量对应“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
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价水平:参照全国各省通行做法,以上机制电量的机制电价设定为蒙西、蒙东煤电基准价(0.2829元/千瓦时、0.3035元/千瓦时)。
通过衔接改革前后政策,一方面保持存量新能源项目“具有保障性质”电量的收益基本稳定,稳定了发电企业的预期;另一方面避免因改革增加工商业用户电价负担,持续保持我区电价优势,为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六、增量项目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是怎么考虑的?
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全部进入市场,暂不设置新增机制电量规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内蒙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将继续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坚决扛起市场化改革大旗不动摇,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6月1日后投产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继续按照平价项目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与集中式项目一样公平参与市场。但《实施方案》预留了增量项目的竞价机制安排,后续年度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是否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
七、未来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投资的预期如何?
为稳定新能源项目投资预期,内蒙古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消纳。一是支持储能产业加快发展。自治区能源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加快建设,切实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规划布局一批抽水蓄能项目,除已投运的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外,5个抽水蓄能项目已开工或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积极招商引资扩大用电负荷。近年来,随着我区绿电优势、电价优势进一步显现,算力产业、数据产业在内蒙古加速布局,在扩大投资、消纳新能源方面展现积极的影响。三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合理投资。持续加快电力市场建设,通过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项目合理布局在负荷中心,有效减少“弃风弃光”。
八、改革对终端用户电价水平有什么影响?
此次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因充分考虑了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短期对工商业用户电价无明显影响;长期来看,随着我区新能源优势发挥、电力市场机制逐步完善,新能源电量供应将更加充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加有效,有利于促进工商业用户电价稳中有降。
九、内蒙古将如何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好方案的实施。通过完善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及绿色电力交易政策,做好与国家政策要求的衔接。指导电网公司做好竞价、结算、退出规则制定和合同签订等工作。密切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成本和收益变化、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等,持续优化政策实施,增强市场价格信号对新能源发展的引导作用。结合新能源技术进步、电力市场发展、绿色电力消费增长和绿证市场发展等情况,适时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进行评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