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建议提到:
高质量建设产业“四地”集群。推动产业“四地”攀高逐新、聚链成势,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能级。实施钾盐高效利用、锂盐量质提升、镁盐创新突破工程,推动稀散元素提取利用,大力发展“盐湖+”产业,做大做强盐湖资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初步构建世界级现代盐湖产业体系。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设“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光热基地,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原文如下: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十五五”时期是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1.“十四五”时期青海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青海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和历史罕见极端天气影响,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全省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成型,全面划定“三区三线”,稳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出台《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中华水塔”日益坚固丰沛。高质量发展步伐稳健。经济总量即将迈上四千亿元新台阶,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生态旅游目的地向品质化品牌化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畅销海内外,绿色算电协同发展全面起势,高原康养形成品牌优势,西宁机场三期等重大标志性工程建成投运,高原资源能源优势加速向发展优势转变。改革开放力度持续加大。国企改革重组取得重大突破,财政金融、生态环保、医药卫生、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改革走深走实,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格尔木国际陆港建设加快,外贸实现总量翻番。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冷湖天文观测研究基地成为世界级台址,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实现重组“破零”,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作用持续增强。民生福祉全面提高。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一次性获批2所本科大学,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成,积石山地震等灾后恢复重建取得全面胜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所有市(州)和93%的县(市、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更加坚实。文化建设成果丰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旅公共服务惠及城乡,文化遗产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稳步推进,文化产业提质升级,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地方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市县乡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现全覆盖,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不断深化,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内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的组织体系更加严密,集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成效显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加固,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政治清风不断引领社会新风。五年来,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各族群众更加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基础更加坚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更加稳固。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
2.“十五五”时期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青海进入战略地位整体跃升期、生态优势转换关键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培塑提升期,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发展路径更加清晰、发展前景日益广阔,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要着眼国家所需、青海所能、群众所盼,补短板、扬优势,固根基、蓄动能,推动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3.“十五五”时期青海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性上升。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从省内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青海、两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青海代表团审议,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随着全球气候治理深度推进,全球能源格局深刻变化,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生态文明高地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青海自然禀赋的巨大潜力更加凸显,区域发展的动能和活力更加充沛。同时,青海是高原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监管水平还需提升;经济结构有待优化,新旧动能转换仍需加快;民生保障还有薄弱环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需提升;党的建设制度机制仍需完善,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加强。
全省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做好青海工作核心一条就是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落到实处,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攻坚克难、只争朝夕、接续奋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
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4.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全面落实“三个坚持”重大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着力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列、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走在前列、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上走在前列,确保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5.重大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确保生态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前提下谋划推进各方面建设。
——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更好融入和服务全国大局,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体现青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瞻性、主动性,加强跨区域联动合作,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6.主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提升,三江源“中华水塔”生态保护支持体系持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稳步拓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如期实现碳达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功能最大化取得标志性成果。
——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更为充分,产业“四地”建设、绿色算电协同发展质效明显提升,新质生产力成为增长新动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建设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新突破。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构建,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更加优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与作用明显增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态势持续强化,创新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市场活力、社会活力有效激发,服务型政府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速形成,法治青海建设达到新高度,支援协作机制更加健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趋于成熟,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青海实践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彰显。
——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质量、健康青海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高水平安全持续夯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践,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更加牢固,生态安全、国土安全、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平安青海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更高标准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鲜明底色。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美丽青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生态“含绿量”支撑发展“含金量”。
7.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优化和污染防治攻坚。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健全三江源“中华水塔”生态保护支持体系,巩固“两屏三区多廊”生态安全格局,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谋划实施新一轮“山水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高质量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推动设立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昆仑山、坎布拉等世界地质公园,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高质量完成“三北”工程六期。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
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源头防控末端治理协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垃圾焚烧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8.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风光水氢火储多元协调发展,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巩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为全国降碳减排、保障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优化省内省际网架结构,加快建设新能源外送通道,推进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适度建设新一代煤电,促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存量水电站增容扩机,有序开发黄河上游梯级水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构建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实践地。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高质量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
9.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严格落实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全面实行省、市(州)碳排放预算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碳排放管控,完善重点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稳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纵深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建设西宁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升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韧性。
10.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方向,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和应用转化,推动林草碳汇、水权、排污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创新发展基于生态产品价值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大美青海生态产品品牌体系,实现产品价值溢价。优化与自然保护地相适应的特许经营方式。完善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11.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引导经济和产业空间合理布局,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各类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申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
四、构建体现青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物质技术基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更多产业新优势和增长新引擎。
12.高质量建设产业“四地”集群。推动产业“四地”攀高逐新、聚链成势,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能级。实施钾盐高效利用、锂盐量质提升、镁盐创新突破工程,推动稀散元素提取利用,大力发展“盐湖+”产业,做大做强盐湖资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初步构建世界级现代盐湖产业体系。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设“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光热基地,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实施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建设工程,高水平推进环青海湖、黄河沿线、柴达木盆地和青南地区生态旅游发展,丰富高品质生态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生态旅游成为全省支柱产业。坚持提质、稳量、补链、扩输一体推进,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及网络,做优“链主”型龙头企业,稳步扩大牛羊肉、冷凉蔬菜等特色农畜产品输出规模,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导政策、人才、平台等要素有效集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动产业“四地”互促共融。
13.深入推动绿色算电融合发展。围绕“1+2+N”绿色算力基地发展布局,构建“绿色电力—绿色算力—绿色价值”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绿色算电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快算网互联互通,统筹算力调度和算力需求,建设国家级绿色算力基地,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要节点。拓展智算、超算、大模型、中试场等业态,丰富高价值、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算电协同示范场景和应用。创新“东数西算”合作模式,探索发展算力“飞地”。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和算力服务产业,发展算力设备制造产业,不断丰富绿色算力产业体系。
14.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提升有色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等产业竞争力,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让传统产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沃土。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协同推进产业布局优化、技术改造升级、数智化转型和标准质量引领,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加快赋能绿色制造,实施“智改数转”标杆工程,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具竞争力的青海制造品牌。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和数字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建立项目招引利益分享机制,创新“飞地经济”模式,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转移。
15.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强化前瞻战略谋划、源头技术供给和产品迭代升级,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培优育强生物医药、高原康养、节能环保、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强化各类资源统筹支撑,积极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推动绿色氢能、生命健康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鼓励创业投资,推动“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独角兽企业。
16.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加大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新业态培育、新技术应用、新领域拓展。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培育一批优质服务业骨干企业。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建设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高原集成服务体系,围绕天文观测等产业布局一批维保基地。促进养老托育、社区家政、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增加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快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嵌入式、协同化融合发展,壮大“农体文旅商养”等新业态。加强服务业领域标准制定和质量品牌建设。
17.构建高原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5G-A、万兆网络建设,有序部署第六代移动通信网络,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现代铁路网建设,建成西宁至成都铁路、青藏铁路格拉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深化格成铁路等前期研究,强化骨干交通设施与“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联通。织密外联内畅公路网,全面畅通“通甘达川、出疆入藏”通道,实施普通国省道提升补短板工程,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旅游公路建设。推动高高原机场群建设,有序布局通用机场和低空基础设施。完善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区域交通节点为补充的多层级枢纽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高原水网,有序实施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等工程,研究推动引黄济宁、引通济柴工程,优化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库、灌区、城乡供水等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关键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教育先导、创新策源、人才支撑一体推进的全域创新体系,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18.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自主创新与借力借智并举,主动融入国家创新版图,推进科技开放合作,深化科技援青和东西部协作,打造青藏高原科技创新高地。增强体系化攻关能力,全链条推动盐湖资源、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算电协同、特色生物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围绕高原生态、医学、康养、种质资源及大气科学、场景应用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强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原始创新,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创性突破和引领性成果。
19.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建强高原战略科技力量。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培育行动,优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培育力度。加强科技和产业协同布局,提升西宁—海东都市圈创新策源能力,建强市(州)科技创新载体,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搭建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设高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与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制度。培育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传承弘扬科学家精神。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推动关键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更多参与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攻关任务。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和质量,扶持一批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瞪羚企业。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20.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培育建设“双一流”省级梯队,建立科技创新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青海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群。强化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育功能,加快高等研究院建设,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深化拓展柔性引才路径,培养引进更多科技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优秀人才交流渠道,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21.深入推进数字青海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主动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分类分级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打造特色领域高质量标杆数据集。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共享的智能经济新形态。强化人工智能治理。健全监管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健康有序发展。
六、全方位扩大有效需求,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扩大有效需求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必要条件。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充分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22.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统筹就业增收、供给提质、政策协同、环境优化,全面激发消费潜能。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合理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支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更新升级汽车、家居家装等大宗消费,加大“青品好物”选品推介,推动实物消费提质扩容。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和产业集聚,大力发展避暑经济、冰雪经济、康养经济、赛事经济、首发经济。推动城市商业转型提质,打造西宁青藏高原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引导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双百助企便民”精品提升行动。开展限上商贸企业扩容优化行动,打造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集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3.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效益。围绕国家政策投向、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变革走向,在能源、交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支撑性、标志性、骨干性重大项目,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建设,充分挖掘长远投资潜能。开展工业千亿投资行动,稳步提高产业投资比重。引导资金、项目、要素向人口集聚区域汇集,集中力量支持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的公共领域项目。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实施重点产业招商引领工程,动态完善招商图谱,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24.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要求,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市场退出等制度。严格落实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入开展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打造“投资兴业·优选青海”品牌。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打造西宁、格尔木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逐步实施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
七、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激发高质量发展持久动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重要动力。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提高要素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适配性,实现市场有效有序、政府有为有度,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5.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惠企政策直通快享机制,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健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
26.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阻碍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健全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深化水、交通、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改革,健全有利于清洁能源就近消纳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交易及价格机制。
27.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增强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环保等政策叠加效应。全面落实国家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稳预期。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完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策供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与定期评估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西宁市深化普惠金融改革。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深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
八、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合作共赢新局面
对外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必然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主动开放,深入开展交流互动多元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8.强化跨区域协同联动。贯彻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落实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重大任务。深化甘青两省合作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促进与河西走廊联动发展,加强与西藏、新疆、四川等省(区)际间合作。融入服务雅下水电站等重大工程建设。扩大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的产业对接协作,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深化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创新产业协作模式,发展“飞地经济”,提升“数据援青”能级,推进教育、医疗等领域“组团式”援青。推进青川甘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
29.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统筹推进“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畅通中尼、中亚贸易通道,强化省际间陆海贸易协同联动,形成向西向南、联动陆海、多向并进开放新格局。构建全链路调度体系,加强“青字号”产品货源与周边省区货物的集拼集运,提高国际货运班列运行质效。持续扩大对外合作“朋友圈”,加强与中亚、中东、东南亚等共建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统筹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
30.推动开放平台能级全面跃升。协同推进开放平台设施建设、制度创新、功能提升、产业发展。实施西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培育产业配套、加工贸易、便捷办税等综合竞争新优势。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提升海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现代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区港联动”机制,推动“综保区+口岸”一体化发展。推动西宁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区域性航空枢纽。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产业带+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强化覆盖全链的跨境服务。做优青洽会等“产业优势+精品展会+经贸活动”开放模式和展示体系。
31.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实施外贸规模和主体倍增工程,全面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实现外贸规模、质效“双提升”。优化升级货物贸易,扩大新能源、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等贸易。鼓励发展算力、特色餐饮、中(藏)医等特色服务贸易。主动对接绿色贸易规则,增加“绿电+”产品出口。创新发展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专业服务等数字贸易。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和矿产资源进口。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和国际营销网点。
32.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推进青海优势产业与境外产业深度对接,稳步扩大双向投资规模。完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绿色通道,落实好“准入又准营”,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核心产业外资项目库,开展“投资青海”行动,扩大外资在新能源、农牧业、生物医药、生态旅游等领域投资。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实施对外投资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单一项目向产业链协同布局升级,促进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发展。鼓励本省企业加入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加强与央企、中东部地区企业“抱团出海”。
九、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全局和成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牧业强省。
33.持续提升生态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一批产能提升重点县,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大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推进高原特色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推广突破性品种,集成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推广本地化适应性智慧农机。推动饲草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国家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发展冷水鱼、冷凉蔬菜“双冷”产业,打造牦牛、藏羊等百亿级生态畜牧业集群。实施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冬虫夏草等高原中(藏)药材、沙棘等经济林果产业化。
34.建设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统筹优化村镇功能、空间布局和公共服务配置,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改厕、危旧房改造和垃圾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城乡供水质量,加快道路、供水、电网、通信“四网”升级,实现离网村社稳定用电。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医教养”等资源配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壮大特色种养、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民族手工等特色产业。
35.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省市县三级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村金融产品、农业保险等政策。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36.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健全教育、健康、养老帮扶政策,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分层分类帮扶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用足用好支援协作等政策,发挥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促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
37.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城乡发展与规划建设、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流动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形成新型城乡关系。有序推动县城、镇区市政设施向周边农村辐射延伸,稳步实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有效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规范有序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科技特派员”等制度,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完善农村金融、科技等服务体系。
十、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内在要求。放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强化极核牵引、区域支撑、轴带串联、全域协调,做优高质量发展的板块支撑和动力系统。
38.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先保障生态安全和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细化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主体功能定位,探索差异化支持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盘活存量用地。
39.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统筹东中西、协同南北部、联动谷盆地,构建“一核三区、两轴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进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健全同城化推进机制,做强引领高质量发展核心动力源。建设低碳循环“柴达木”,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做强产业“四地”发展主阵地。打造绿色崛起“泛共和”,培育创新发展新优势,形成重要的新增长极。加强三江源、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护好绿色人文“江河源”。打造兰青—青藏—格库铁路东西丝路通道经济发展轴和兰新高铁—西宁至成都铁路南北陆海通道协作发展轴,推动沿线城镇协调联动、产业协同布局,构建经济发展主动脉。培育沿黄河生态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带,促进沿岸地区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文脉延续,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40.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优化“一圈两区多点”城镇化空间格局,引导人口优先向河湟谷地集聚,推动高海拔地区人口有序向州府所在地和重点县城集中。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提升西宁、海东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格尔木省域副中心城市,增强德令哈、同仁、玉树等城市发展能力,促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城镇化潜力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完善城市体检更新一体推进机制,实施城市更新示范行动,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深化老旧小区、城中村、地下管廊(线)管网改造,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高原现代化人民城市。
41.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支持县域瞄准1—2个主导产业精准发力、规模发展。推动工业基础较强县壮大有色冶金、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农牧业优势县发展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业,文旅资源富集县加快生态人文旅游融合发展,商贸潜力县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产业,生态功能主导县探索发展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生态研学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工业强县、特色农牧业大县、生态旅游名县。实施县域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引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提升县域园区质量和效益,做精做优县级产业发展平台。
十一、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重要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挖掘传承文化内涵价值,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42.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作用,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增强群众精神力量。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强化网络内容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43.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增加高品质文化供给,培育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创作。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培育弘扬“五个文化”,挖掘河湟文化、昆仑文化等资源,推进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建设,建好用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推进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尕日塘秦刻石等文化遗产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和文化惠民创新工程,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支持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创作。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青海。创新发展智慧广电。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优势竞技体育项目,办好“环青赛”等品牌赛事,提升“青超联赛”等群众性赛事品质。
44.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融入国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品牌,鼓励开发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创新推进文化国际传播,建设青海智汇融媒和青海国际传播中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十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别,创造高品质生活。
4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各类企业岗位挖潜扩容,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优化教育培训就业统筹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培育壮大“青海拉面”“青绣”“互助家政”“雪山向导”等劳务品牌。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及防范应对。
4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47.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供给机制,深化优质资源挖潜扩容,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巩固扩大省内外异地办学办班规模,满足学龄人口梯次达峰教育资源需求。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统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工程,有序扩大优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推动有条件的专科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实施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优化中高本贯通培养路径。扩大教育开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强化教师权益保障。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建设多元化、智能化教学应用场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稳妥推进中考改革。优化终身学习教育服务体系。
4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保省级统筹,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提升社会保险精算能力,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加强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预警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健全生态、惠民、公平、可及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
49.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健全“保障+市场”住房供给体系,坚持租购并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更好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精准匹配居民差异化、多样化住房升级需求,增加空间更大、品质更高、配套更好的改善性住房供应,打造“避暑房”等具有青海特色的住房产品。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高原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50.加快建设健康青海。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和布局,用好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省、市、县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深化高原医学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诊疗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应用。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强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建强优势专科,促进中西医结合。
51.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为重点,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倡导积极婚育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休假制度,持续实施早孕关爱行动、母婴安全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托幼一体机构建设。优化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补齐农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52.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因地制宜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十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民族团结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重要基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牢“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高标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打造民族和宗教工作青海样板。
53.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善面向各族群众的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机制,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两路”精神。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深入实施“铸牢十进”活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青海故事。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54.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拓展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实施社区“石榴籽”家园提级工程,扎实开展“十项行动”,打造更多“三交”品牌。畅通各族群众有序流动融居渠道,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机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5.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引领。完善示范省建设体制机制,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青海经验”,接续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区、示范单位,继续保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健全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活动,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56.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青海实践。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党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体系。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以中华文化浸润宗教,对宗教经典和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推动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养宗教界“双通”人才。
十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
建设平安青海是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保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安全,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57.加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协调机制和应急应变效能,巩固提升稳疆固藏战略要地功能。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保障跨区域重要通道安全。优化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深化国防动员体系和后备力量建设,构建现代人民防空体系,增强格尔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保障功能。强化全民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双拥工作。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推动煤炭油气增储上产,做强服务青藏的油气储备供应保障基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建设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基地。
58.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健全风险研判、防控、处置及责任制度,完善重大风险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持续完善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机制。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充实化险资源,有序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高效运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推进盐湖资源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产能储备和适当备份。综合防范冰川退缩、冻土消融、融雪性洪水、高原湖泊水位上涨等引发的生态风险。健全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体系。深化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开展“清朗”专项行动。提升数据安全监管效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59.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织密织牢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稳步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60.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法规规章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实践新路径。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完善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强社会工作者队伍,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十五、全省各族群众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而奋斗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根本保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全面激发各族群众创造活力,始终懂感恩、有情怀、重实干,凝聚起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磅礴力量。
6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健全完善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群众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完善产业工人、青少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措施。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63.深化法治青海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治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提高立法质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做好行政复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制约监督质效,确保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深化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64.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鲜明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和容错纠错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大力选拔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堪当现代化新青海建设重任的优秀干部。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有组织、有计划将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放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吃劲岗位历练成长,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65.健全规划制定和实施机制。按照本次全会精神,编制全省和各市(州)“十五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各级各类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和分解落实,强化约束性指标执行,确保规划建议落到实处。完善落实体系,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监督,提升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顺利完成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实现“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实干争先,确保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青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