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项目如何批?
发布者:王秀强 | 来源:能源观察 | 0评论 | 2971查看 | 2014-05-29 09:20:00    
  一位能源领域的朋友把项目核准比作是一场攻坚战, “但这场战争你看不见对手。需要层层闯关,跑断腿磨破嘴。地方和企业专门派员跟进项目进展,有的核准需要数年。”

 
  如何跑项目是一道难题?不仅需要熟悉审批流程,了解审批上报组件,更需要掌握与官员打交道。
  
  近两年,能源系统多位高官和企业高管落马,暴露出项目审批链条中的利益输送问题。核准难、批文难是企业在项目投资中遇到的难题,繁杂的审批流程、不透明的审批进程更让企业不得不反复“公关”。

  一个好消息来了:发改委公布修订后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项目核准流程与内容。新办法规定核准机关应公开项目核准过程、核准结果,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行限时办结。
  
  新的管理办法并对政府核准行为进行约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明白人都知道,无论是公开核准过程,还是在线审批系统、限时办结,任何一项能够落地是对当前项目核准制度的颠覆式变革。关键是新办法能不能落地?

  让我们来看,一个项目应该如何报批?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首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显然项目申请报告是第一块砖。且慢,这个报告书还不能称之为敲门砖。要想迈开审批的腿,还需要有一系列支持性文件。

  按照投资核准制度要求,企业在上报申请报告前,需完成可研报告、专题报告和诸多支持性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根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表面看,已经明确的支持文件只有几个而已,但怎奈“其他文件”数量庞大。【能源观察】跟踪的某项目显示,在核准前仅土地规划、生态影响、地震地质、水资源、文物、水土保持等核心组件就有30余项,外加其他大小文件上百个。

  能不能拿下这些大小文件,只能是啃骨头,一点点向上啃。

  为了体现改革目的“将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新办法指出核准机关只为公共利益把关,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诸如,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
  
  接下来要谈的就是企业一直希望可推动的公开审批和限时办结。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项目核准机关应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但是,现阶段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尚未建立在线审批系统。尽管国务院、发改委文件多次提出公开审批流程,但目前仍需要企业、地方部门跑办公室跟踪催促,人为干预情况严重。能不能公开透明还需要时日。
  
  在此之前,项目上报后了无音讯、石沉大海为正常状况。按照新规定,核准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正;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办法要求:项目核准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将受到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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