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答复扶持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政协提案
发布者:CSPPLAZA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6671查看 | 2014-12-04 11:53: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报道:CSPPLAZA记者日前从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热”)获悉,今年两会期间,由首航光热和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等光热发电行业多家领先企业通过全国工商联提交全国政协的《关于扶持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已经于此前获得国家能源局的正式答复。

  国家能源局在这份名为《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46号(工交邮电类181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中指出,国家能源局对光热发电产业发展所持的基本思路是:通过组织一定规模的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带动我国光热发电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的提高,形成覆盖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全套技术,在此过程中促进光热发电提高技术水平和降低成本。在光热发电技术成熟和成本显著降低后,再继续扩大光热发电的建设规模。

  关于启动商业化光热示范电站项目的建议,《答复函》指出,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组织示范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并拟于近期组织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在项目选择综合考虑项目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关键设备的国产化程度,以及建设运行成本的竞争力等因素。

  关于适时出台合理的统一上网电价的建议,《答复函》指出,在太阳能光热示范项目建成后,我们将对实际建成项目进行评估,以明晰太阳能热发电成本价格,并根据太阳能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出台统一的上网电价政策。

  《答复函》同时指出,光热发电可以享受太阳能发电产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太阳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措施,如对企业从事包括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在内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企业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政府贷款担保政策在美国有力地推动了光热发电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是否可以在中国实施?《答复函》指出,根据《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鉴此,由政府为光热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存在法律障碍。国家能源局建议,解决光热发电项目的融资问题,一方面可考虑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光热发电建设,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另一方面对大型光热发电项目,可考虑引入国际社会广泛采用的PPP模武(公私合作模式)来进行项目融资,拓宽项目资金来源。

  对于给予光热发电企业贷款优惠的建议,《答复函》也指出,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和管理规定,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开展业务需要符合商业原则,实现可持续经营,不宜强令对特定产业实施信贷优惠政策。但光热发电是清洁能源,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方向,国家能源局将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光热发电发展。

  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将加强对特许权招标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范发展。

  《答复函》简明扼要地解答了光热发电行业普遍关心的几个重要问题。从中可见,国家能源局对光热发电产业是持积极扶持态度的,其对政策、电价、产业发展路线等的简要阐述也基本符合光热发电产业的现实发展需要。行业内据此应该达成的共识是,现阶段产业层面需加快推动商业化的大型示范电站的启动和建设,政府层面应加快研究出台商业化示范工程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意见,先集中力量建起来若干个光热示范电站,打通技术和成本屏障,为后续的大规模商业化开发打下基础。

附:请下载答复函阅读全文:国家能源局答复全国政协光热提案的函.pdf (本函件由首航光热提供)

记者小记:

每年的全国两会,关于推动各种新能源细分技术发展的提案都不可尽数,但其中关于光热发电的提案却屈指可数,这主要是由于光热发电产业的两会代表几乎没有,加上没有多好的社会认知基础,愿意为光热发电代言的行业外代表更是难寻。这让光热发电产业几乎丧失了这一推广产业、争取政策扶持的平台机遇。

为利用两会平台为光热发电产业赢得更多发展机会,以首航光热和中海阳为代表的行业领先企业“曲线救国”,通过中海阳董事长薛黎明和首航光热总经理姚志豪共同担任副会长的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向上提交政协提案,为光热发电行业在两会上创造了“发声”机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光热发电行业从业者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提案和建言出现在两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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