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在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4028查看 | 2015-01-06 10:05:00    
适应新常态 落实新举措 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在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新雄
2014年12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新 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有关要求,总结2014年能源工作,部署2015年能源重点工作。下面,我讲2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是我国能源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 次主持召开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我国能源发展明确行动纲领、制定发展方针、部署重大任务。全国能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 取,履职尽责,能源工作大事多、亮点多,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2014年,国家能源局研究拟订了《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行动计划(2013—2020)》。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 导小组第6次会议,听取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安全战略的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我国能源安全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即:推动能源消 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 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这是建国以来,党中央首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能源安全问题,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

  (二)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确立了我国能源发展战略。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局研究拟订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4月18日,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 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行动计划》,明确了“节约、清洁、安全”三大能源战略方针和“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 四大能源发展战略,部署了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等能源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

  (三)全面落实高访成果,能源国际合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俄能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中亚能源合作深入推进。中巴、中缅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核电“走出去”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国在国际能源事务中 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习近平主席在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就能源议题发表主导讲话,向世界阐明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五位一体的重大能源战略 方针。中国与美国、澳大利亚牵头发布《G20能源合作原则》。成功主办第11届APEC能源部长会议,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联合 国“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行动。中俄能源委员会,中土、中哈、中乌能源分委会等双边合作机制下的交流与合作成果丰富。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制订出台一系列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配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

  加强重点地区清洁能源保障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能源领域重大项目,一批重点输电线路、重要油气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油品质量 升级重大工程建成投产。二是压减煤炭消费,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防控区域新上燃煤项目。2014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 约25万千瓦。三是明确了京津冀地区散煤优质替代目标。

  (五)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预计从上年的9.8%提升到11.1%,煤炭比重从66%下降到64.2%。

  水电新增装机近2000万千瓦,预计总装机达到约3亿千瓦,年发电量约1万亿千瓦时,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核电新投产5台机 组,全国在运核电机组达到22台,装机容量2010万千瓦。风电并网装机已超9000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达到 3000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250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地热能发电装机超过920万千瓦,预计发电量350亿千瓦时。

  页岩气、煤层气和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推进涪陵等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产能建设,页岩气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取得重大进展。二是深海油气勘探取得突破。三是加快重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加强煤层气抽采利用技术创新。

  (六)出台并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

  明确“三降三提高”目标。即:降低供电煤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安全运行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新核准火电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淘汰落后小火电330万千瓦。

  推动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典型引路,确定上海外高桥第三电厂、浙江嘉兴电厂等先进典型电厂为“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和“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

  (七)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努力破解制约能源科学发展的难题。

  适时启动核电项目建设。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形成今明两年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已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

  推进西电东送通道建设。方案共识得到增强,12条输电通道建设工程有序开展。新增7000万千瓦输电能力,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每年可减少煤炭消费1亿吨标煤以上。

  努力缓解部分地区“窝电”。制定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难题的办法。推进解决云南“弃水”问题,核准开工金中直流输电工程,推动观音岩水电站直流工程前期工作。大力推进湖南—甘肃、广东—福建、川渝第三回500千伏输电等省际电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煤炭平稳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稳步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大 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制度,有效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部署煤矿建设秩序专项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 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煤炭资源税差别化税率,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取消煤炭进口零关税政策。

  (八)转职能,改作风,简政放权迈出新步伐。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7项,占国家能源局原有审批事项的68%,超过审改办要求比例(50%)18个百分点。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规划(计划)、政策(规定)、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新机制。一是以依法监管为根本,闭环监管为方法,认真研究简政 放权后有效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实施了《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关于创新能源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电力项目核准 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监管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开展了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 监管、火电项目规划及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管等31项专项监管,重点开展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和煤矿建设秩序专项监管。

  三是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强 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迎峰度夏和防洪度汛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圆满完成APEC和青奥会期间保电任务,快速、有效应对“威马逊”超 强台风和昭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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