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 鼓励发展调峰电源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4180查看 | 2016-02-23 09:35:00    
  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提出了化解能源供给侧7项重点工作。其中提到,2016年将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鼓励发展调峰电源。相对于光伏和风电,光热发电与其的最大不同,也是最大优势在于其电力生产方式的不同,光热发电可储热从而实现连续稳定发电,输出可调优质电力,有利于缓解日益严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并网问题。

  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出席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主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关于能源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会上审议通过了《国家能源局2016年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努尔·白克力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在能源消费增长减速换挡、结构优化步伐加快、发展动力开始转换的新常态下,做好能源工作,思维要调整,重心要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要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能源工作方式要从审批项目为主向推进改革和技术创新转变。应对新常态,能源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制约、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必须创新能源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努尔·白克力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坚决行动,抓紧抓好抓实,切实取得成效。推进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重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退出产能五亿吨左右、减量重组五亿吨左右。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2、化解煤电过剩产能

  严格控制煤电新开工规模,对存在电力冗余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暂缓一批煤电项目核准,缓建一批已核准项目。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3、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优化控制增量,根据规划有效把握水电、核电发展节奏,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就近消纳为主。化解消纳存量,优化系统调度运行,鼓励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提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4、加快推进电改落地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电力价格。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快建立电力市场,实现直接交易,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严格管控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充分释放降电价、促发展等改革红利。

  5、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

  在中央审议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在部分省市开展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6、加强能源扶贫

  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深入开展光伏扶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

  7、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要把提高能源系统效率,作为新常态下能源发展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优化高耗能产业和能源开发布局,降低对远距离能源输送的依赖。推动能源协调发展和互补利用,提高能源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各司、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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