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将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优化电网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705查看 | 2016-11-07 12:24:00    
      11月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会上,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十三五”时期我们在电网建设方面有哪些考虑?

  韩水:在“十三五”期间,我们的电网建设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的。第一是输电通道的建设。我们考虑输电通道主要是合理布局能源的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输电通道建设过程中重点考虑一是资源富集,二是受端的电源结构和调峰能力,合理确定受电比重和受电结构。同时,在保证跨区送电的可持续性的同时,满足受端地区的长远需要,还能够参与受端的电力市场竞争。“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西电东送”输电能力1.3亿千瓦。

  电网建设的第二个考虑是优化区域主网架,加强省间联络。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提升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协调性,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同时在规划中也要求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十三五”规划刚刚我也说了全国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9.2万公里,变电容量9.2亿千伏安。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坚持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经济高效原则,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

  三是配电网的建设,要加大配电网建设,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配电网建设我们坚持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原则。其中中心城市配电网的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将大幅提高,城乡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指标有较大提升。同时配电网建设我们也为电能替代、电采暖、港口岸电、充电设施等电能替代的有效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 请您解释一下落实全额保障型收购制度将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合理水平”这四个字。第二个问题,煤电从9亿控制在11亿,绝对量增加了2个亿,就这个绝对量仍然是所有发展结构里面最大的,比如像其他的都在1亿以内,那么这两亿的火电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发展这么多火电,对气、风会造成的影响?

  韩水: 感谢你的提问,也是切中我们规划的核心。第一个问题是把我们的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我们是怎么提出来的?我们有什么举措?在这里我也说一下。第二个问题关于如何控制煤电,如何控制在11亿,包括和其他新能源之间的比例分配是如何考虑的,我们下一步请学农司长来回答。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关于风电和光伏,大家知道现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十三五”规划要着力解决现在电力系统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弃风、弃光的问题。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一个是布局的原因;二是电网输送的原因;三是系统调解能力的原因。

  第一方面我们在风电和光伏的布局上在“十三五”要进行优化,一些弃风弃电的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的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促进光伏的就近消纳。

  第二个问题就是尽可能在电网上适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网建设一是远距离输送,我们在利用现有已规划建设的输电通道着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力度。在“十三五”期间我们运用西电东送的输电通道增加400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同时我们也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了改造力度,希望通过配电网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能够使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就近消纳。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

  第三也是这次规划的特点,就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从这么几个方面提升。一是要加大调峰电源的建设规模,第一是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间建成1700万千瓦,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6000万千瓦;第二是建设一部分调峰用的气电,我们在规划中部署大概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的建设;三是加大了燃煤电站灵活性的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在“十三五”期间部署热电联产机组要改造1.33亿千瓦,纯凝机组改造8600万千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区的调峰能力,这是我们在增加调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安排。

  韩水: 我们所增加调峰能力的量是通过系统工程的办法优化出来的,我们的优化指标就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这个合理水平是力争控制在5%以内,这个5%以内也是通用的一个控制指标,但各个地区情况还不一样,因此我们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适当地弃风弃光,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更大,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的发展。同时为了配合这些政策,我们还提出电网方面要加强优化,负荷方面要加强电能替代的力度,特别是利用低谷电能替代,特别是电采暖消纳的低谷的富余电力,同时研究推进峰谷电价的政策,推进各种辅助服务市场等等,通过这些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同时并举,也是多措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我建议还是用“合理水平”比较好一点,因为5%左右是我们优化后的结果。

  记者: 控制在合理水平?或者说是降低?

  韩水:肯定是比现在的弃风弃光率大大降低。既增加了风光电的消纳,还可以基本保障风光电的盈利。

  黄学农: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近年来我们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进入中高速,电力供需放缓的趋势大家也都看到了,煤电作为我们国家的主力电源在发展上面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需求放缓,全国用电增速从2011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0.96%,这个幅度下降得很大。到“十三五”用电增速预期是3.6%-4.8%,这跟2011年的12%相比幅度也是下降的。二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以来,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耗比重从2010年的69.2%下降到2015年的64%。我国承诺,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分别达到15%和20%左右,未来煤电要继续为非化石能源发展腾出空间。

  三是煤电潜在的过剩风险逐步显现。大家都很清楚,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火电利用小时从2013年的5021小时到2015年降到4329小时,降低幅度很大,今年预期在4000小时左右,“十三五”后面几年我们预期这个小时数会进一步降低。目前各个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煤电的潜在风险很突出。所以规划中提出了“力争控制在11亿”,这还是要有政策措施来实施才能实现。

  目前我们有几个措施,一是实行煤电建设规划的风险预警机制,分成红色、黄色、绿色预警。这个预警机制可以有效指导各地煤电的规划建设。二是对已经开工或者核准在建的项目采取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三是淘汰落后产能,通过这些措施应该说是“十三五”期间把煤电控制在11亿以内是可以做到的,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是能够保障的,我们预测“十三五”用电需求是6.8到7.2万亿的空间,这里面也考虑了电力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那么第一可以有效保证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二是可以避免出现电力富余;另外可以使煤电利用小时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中国改革报记者]听了两位领导的介绍,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和力争淘汰煤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我觉得很振奋。我想请领导介绍一下电能替代的“十三五”主要目标。另外我刚才看了一下咱们的报告,也听了韩总的介绍,我们现在这样一个规划是否表明了对清洁能源有优先发展的方针?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推进电能替代对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环保治理上有什么样的意义?谢谢

  韩水:这是分两个问题,谢谢你的提问。关于电能替代请学农司长回答。我来回答如何在规划中体现新能源发展优先的原则。

  黄学农:电能替代的问题应该说是规划里面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电能替代在规划中也是非常重要的考虑。我们认为推进电能替代的意义非常重大,刚才这位记者也提到的,里面涉及环保等问题。现在大气污染的形势非常严峻,这几天北京的雾霾大家都很清楚,今天早晨我看稍微好一点。目前我认为主要是大量的散烧煤和原油的消费是造成现在这个雾霾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国家每年散烧煤据统计消费大概在7-8亿吨的水平,占我们煤炭消费总量的20%,这个量是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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