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业:电力市场设计和建设要保持市场竞争度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 0评论 | 3539查看 | 2017-08-22 18:05:29    
      “电力市场建设正步入关键时刻。”

  至少有三个现象支撑这一判断。首先是中央主管部委试图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再涉深水区,鼓励和指导部分省区试点建设电力现货市场,期望有条件的省份在2018年底具备试运行条件。其二是,部分省份对建设现货市场表现出较大热情,这曾是未敢想象之现象,然而,省级市场的固化令部分人士感到担忧。其三,在部分省份组织的电力直接交易中,发电侧或售电侧均陆续爆出“串谋”“同盟”“价格垄断”,层出不穷的负面事件和各方压力考验着电力市场化的决心和电力市场设计的水准。

  如何渡过这关键时刻,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在当前应当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国发院能源研究中心主任、eo首席经济学家郑新业接受记者专访时呼吁:“防止垄断、保证市场竞争的前提是做好市场设计。”

  针对市场建设现状,他建议,应重点抓好京津冀、长三角和南方等三个区域市场建设,这三个区域是中国电改最大红利之所在,并提醒,“电力市场建设第一要目标单一,第二是市场尽可能大,第三是要做好份额监管”。

  国有企业早已是反垄断法的实施对象

  记者:您怎么看待目前多地爆出电力直接交易串谋现象?

  郑新业:首先,对山西发电企业价格垄断的处罚非常及时。我相信,做出这一处罚是很不容易的。也正因为如此,这一信号尤其值得大家高度重视,这表明电力直接交易不允许出现价格串谋。实际上,这也给未来电力市场建设确定一个非常明确的标杆,要按照市场经济来做。

  《反垄断法》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宪法,覆盖所有地区,覆盖全部所有制类型的企业,覆盖所有的经济活动。它地位重要性远远超过一般的条例、决定、文件。相关利益的各方一定要加强组织法务学习,别碰这根高压线。

  现在看来,很多企业之前不知道达成价格协议是违法的。能源领域的人可能不太熟悉,国有企业本身就该属于反垄断法的调节范围之内,且早已经是反垄断法的实施对象。山西事件并不是国有企业首次纳入反垄断法律监管范围,但在电力领域中,处罚国有企业此是第一次。这个事情的意义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相当于扫盲。

  保证市场竞争的前提是市场份额管理

  记者:这种情况一定会越来越多,应该如何应对?

  郑新业:首先,执行9号文的相关各部门,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处罚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让利益相关方知道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第二,在电力市场设计的过程中,我建议相关各方一定要考虑到,反垄断法不是万能的,最好的办法是保持市场竞争度。

  保持竞争度首先要做的是份额管理,就是一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不能超过20%。换句话说,一个市场中要有五个以上的玩家,这是很多国家的重要经验。

  有些企业可能说,我承诺不是集团公司来报价,由各个电厂自由报价,这些承诺是不可能,也不可能会有人相信。所以,对于拥有过大市场力的企业应当进行拆分。

  省属企业交叉持股或置换是双赢

  记者:拆分国有企业并不容易。

  郑新业:其中一个可行的拆分方式是,让这些企业在不同的省里交叉持股,比如说A企业在某个省没有资产,B企业在这个省份的资产较多,那么可以把B企业的资产卖一部分给A企业,A则把另外一个省的资产置换给B企业。这其实也是混改的内容之一,既能双赢,也有利于电力市场竞争。

  为什么说双赢呢?对于资产集中于本省的省属国有企业来说,好处就是降低资产风险。部分省属的发电集团存在资产“双集中”,第一集中在能源领域,然后地域又过于集中,相当于双重风险绑在一起,对于企业资产安全是一个挑战。区域多样化与资产多样化,可以有效降低它的风险,避免大起大落,让企业业务更持久。比如东部一些省属发电集团就可以本省的火电资产与其他水电企业或核电企业置换。

  总之,保证市场经济一个重要前提是市场份额管理。

  第二,针对串谋或者价格垄断,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一份电力领域反垄断行为指南,清楚告诉电力相关企业,什么情况是合法的,什么情况是非法的。因为现在大家可能的确不知道这些情况。电力行业处于转型阶段,需要给大家一个指南。因为这个领域中大家是“双不熟悉”,反垄断机构也不熟悉能源,不熟悉电力市场,电力企业也不熟悉反垄断行为和反垄断机构。在制定指南的过程是双方意见统一、交流协同的过程,使得大家相互了解情况,相互知道底线。让这份指南或者细则既覆盖到卖方,又覆盖到买方,卖方、买方里面都不能串谋。否则,情况会越来越严重,比咱们想象中还要严重。

  另外,我觉得,市场建设过程中就得考虑到预防垄断行为。市场设计过程中,相关反垄断机构应该介入,防止市场力要变成市场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应重点抓好京津冀、长三角和南方等三个区域市场建设

  记者:市场设计中应该怎么预防垄断,有何建议?

  郑新业:这是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以省为单位来建设市场,市场力将会集中,怎么办?应该借鉴欧洲的经验,能建区域市场的地方要直接建设区域市场,比如说京津冀,即以同一调度区的范围来设计电力市场,同一个区域内,有大的就不能建小的,能在高层面统筹的,不能在低层面上统筹。现有的市场可覆盖的、资源可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不能人为切成小的。南方和京津唐这两处就应当是基本的统筹单位。

  比如浙江在考虑设计现货市场,我的建议是,长三角电力市场至少要开始思考如何建设,避免各自为战。发改委体改司现在应该启动组织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南方区域市场和京津冀市场,因为这三个地区是整个国家中经济最为发达、红利最大的地区,说白了就是抓主要矛盾。这三个地方抓好了,中国70%电量所覆盖区域的市场化改革就已经解决了。

  现在把精力放在了抓西部落后省份,是石头榨油,按照他们说的做好了又如何呢?省了三瓜两枣又有什么用呢?然而,上述的三个地区搞好,就是成千上百亿的事。

  现在是一个关键时刻,至少要做好一点,如果有上一级调度的,不要在下一级调度范围进行决策。换句话说,我觉得华东分部来统筹华东或长三角的电力市场设计,而不是浙江调度中心、上海调度中心、江苏调度中心。我的建议是,南网应该落实好南方市场,国网的重要任务就是落实京津唐市场,然后体改司重要任务就是协调长三角,这才是整个国家中的电改之大红利所在。弃水弃了三百亿,花了很多行政资源、很大力气去解决又如何呢?弃风、弃光二百亿千瓦时,以及东北就这个现状,改了又如何呢。

  市场建设应该目标单一  六亲不认

  记者:我们都知道,从区域起步建设市场是很艰难的,却是公认最好的道路,但省级市场是最容易起步,但是从长期来看,会面临不少问题,那么对于电改这个阶段来说,是起步更加重要,还是选择一条可能很漫长的正确道路更重要?

  郑新业:要有一个共识,起步就是不重要。一旦起步之后很早就固化了,部分省属大型能源企业会强化自己的利益,到时候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山西发电价格垄断案非常明确表明态度,市场经济比某个企业某个行业的利益更加重要。也就是说,在电力行业,电力市场本身是最重要的。

  但是,电力市场应该是目标单一的,不要指望在这里解决其他问题,不指望电力市场搞新能源消纳,弃水弃核不在电力市场考虑范围之内,国企改革不在电力市场考虑范围之内,产业政策不在电力市场考虑范围之内。

  电力市场就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电力市场本身是唯一的目标。在这个地方只谈竞争力,没有竞争力的事那对不起。如果国家认为要保护,那请国家给它穿高跟鞋,或者给它戴帽子。不反对穿着高跟鞋或戴着高帽进来参与市场,比如要扶持核电,那科技或工业部门出钱,发改委觉得扶持可再生能源,也可以出钱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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