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勘院共和50MW光热发电项目熔盐采购招标 总量暂定9300吨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5689查看 | 2017-09-28 18:04: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9月28日,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发布其熔盐采购公告。据公告显示,该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为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30。

       据了解,本次招标范围如下: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液态熔盐,包括熔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供货、运输、现场化盐(含罐体预热)和担保等方面工作内容;同时,也包含单体盐在项目现场的混合、化盐、除杂、罐体预热、熔盐灌装至储罐等相关服务。供货范围为供货至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现场熔盐储罐内的液态熔盐和相关服务,其中熔盐是指采用60%(质量分数)NaNO3和40%(质量分数)KNO3的液态混合熔盐,总量约为9300t(暂定)。

       据公告显示,本次招标要求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单体盐交货条件,接到买方通知后持续45天完成现场交货(熔融状态注入至现场熔盐储罐内)。

       同时,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如下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制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获得商品所在地授权单位(机构)签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此外,本项目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首批入选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地处中高纬度地带,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年总辐射量可达1544kWh/m2~2055kWh/m2,其中直接辐射量占总辐射量的60%以上,仅次于西藏,位居全国第二。

附:招标公告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熔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国家能源局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已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共和西北水电光热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熔盐(合同编号:GHGR-CG-2017-006)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23号)文件,确定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共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kW,分别分布在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为首批入选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工程计划2017年06月开工,2018年12月机组并网发电。
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地处中高纬度地带,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年总辐射量可达1544kWh/m2~2055kWh/m2,其中直接辐射量占总辐射量的60%以上,仅次于西藏,位居全国第二。。
项目位于共和县城西南部约12km处的塔拉滩上规划的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园区场地地形平缓开阔,地面海拔2750m~2970m,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场址区紧邻G214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地坐标:北纬36°6′8″,东经100°37′30″,平均海拔2880m,站址可利用面积满足本工程的用地要求。场地建设条件较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液态熔盐,包括熔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供货、运输、现场化盐(含罐体预热)和担保等方面工作内容;同时,也包含单体盐在项目现场的混合、化盐、除杂、罐体预热、熔盐灌装至储罐等相关服务。
供货范围为供货至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现场熔盐储罐内的液态熔盐和相关服务,其中熔盐是指采用60%(质量分数)NaNO3和40%(质量分数)KNO3的液态混合熔盐,总量约为9300t(暂定)。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单体盐交货条件,接到买方通知后持续45天完成现场交货(熔融状态注入至现场熔盐储罐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制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商品所在地授权单位(机构)签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年9月28日~10月15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授权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并上传资料合格的请于2017年9月28日~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在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大厦东楼5楼505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概不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30,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西北水电大厦东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owerchina.cn)、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邮编:710065
传真:029-88280210Email:xkct2010@163.com
联系人:李丹丹(买标书相关事宜)电话:029-88280479/18066968310
孙夏思(标书内容及澄清)电话:029-88280453/18066968326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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