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 0评论 | 3981查看 | 2017-10-30 12:07:00    
      为落实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第四次协调推进工作会议要求,河北省和张家口市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积极跑办、狠抓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关于议定的六个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一)示范区电力外输通道建设与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正在抓紧统筹研究评估张北-北京西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通道和张家口到雄安新区的输电通道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争取年内提出补列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相关意见建议。

  (二)大力支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和绿色产业发展

  1.张家口市围绕新能源发电前沿技术、光伏+、智能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方面组织了23个示范性项目,经省发改委审核,已于2017年5月16日以发改能源﹝2017﹞552号文件上报国家能源局,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对项目的示范性、创新性等问题进行研究。

  2.张家口市正在配合国网公司、冀北公司,结合低碳奥运专区、低碳城市、低碳特色小镇、电供暖规划,修订电网建设规划,以便加大张家口市配电网改造投资力度,加快相关工程建设,保障涉奥和电供暖等相关项目顺利推进。

  3.按照中央投资支持方向,张家口可再生能源与储能技术创新发展专项已由张家口市按程序向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申报,争取2018年批复实施。

  (三)支持张家口电力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和已建成项目并网价格

  1.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在张家口市组织召开了京津唐电网冀北(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座谈会,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华北能监局还将开会专题协调。

  2.经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今年“6·30”未并网张家口的109万千瓦光伏廊道、普通光伏项目,国家电网公司表示于11月底前全部并网。9月27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要求冀北电网公司尽快解决张家口未并网光伏项目问题,且按照第四次协调推进会会议要求以6月30日前的价格进行结算。

  (四)支持在张家口建设国际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和可再生能源实验室

  1.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阿明总干事一行拟近期访问河北,并就合作共建创新中心、共同举办国际论坛等事项进行商谈。省发改委正在组织张家口市和有关方面加紧筹备相关事宜。

  2.张家口市已与中科院就设立国家清洁能源实验室可再生能源试验基地达成共识,正在积极争取中科院在张家口市设立可再生能源实验室(隶属国家清洁能源实验室)。

  (五)加快冀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和建立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

  京津冀三省市部门近日将联合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优化电网运行模式,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输送通道,优先安排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上网,实现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消纳。重点加快推进张北-北京500千伏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规划布局张北-石家庄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通道,力争实现可再生能源协同消纳的重大突破。

  (六)支持张家口市推进机构建设

  1.省编委办已原则同意成立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目前,请示文件已由张家口市报送省编委办待批。

  2.省推进办和市发改委已初步建立了示范区建设月报、季报制度,开始定期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示范区专咨委相关领导报送。

  二、关于突出“三个全力”实现“三个确保”落实情况

  (一)全力抓好组织保障,确保做好四个衔接

  1.积极做好示范区建设和2022年冬奥会的衔接,张家口市已组织编制完成《低碳奥运专项规划》;力争10月底前编制完成《张家口市分散式风电建设规划2017年-2020年》、《张家口市电供暖实施规划》、《氢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力争11月底前编制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2.省市主动加强与雄安新区建设的工作对接、服务保障和协同联动,积极谋划建设“张家口-雄安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通道,使张家口成为雄安新区绿色电力供应基地。参照雄安地热开发模式,充分发挥辖区内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资源禀赋,全面推动张家口市2000万平米清洁能源供暖工程。

  3.省能源局积极指导张家口市加强与京津两市绿色发展需求的衔接,重点推进能源战略、能源设施、能源治理、能源绿色发展、能源管理、能源创新、能源市场、能源政策的协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区域协同的现代能源体系。

  4.省市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对接,就示范区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土地政策、财政政策、示范性项目申报、产业布局等方面,多次进行跑办、沟通,争取获得更大支持。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明确了光伏扶贫、光伏复合、光伏发电等项目的用地政策。

  (二)全力聚焦重大事项,确保三大任务落实

  1.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已达1132.2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70.7%,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市政府正在全力推动2000万平米清洁能源供暖工程,包括1500万平方米电供暖工程。亿华通张家口基地一期生产线于8月25日投产,沽源20万千瓦风电制氢项目年底前可完成安装调试,崇礼风光耦合制氢项目已完成核准。已委托清华大学工业开发研究院编制《氢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计划在全市区域内建设加氢站,应用氢燃料电池客车,构建氢能源利用体系。主城区出租车替代方案也正在研究制定。

  2.张家口市已编制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目前,金风科技装备制造项目11月中旬具备生产条件,英利、阿特斯光伏组件生产项目正在进行选址。森源阳光总部基地项目、英利公司“熊猫”组件项目、国家太阳能高倍聚光产业联盟项目、阿特斯高倍聚光联盟项目已经完成签约。同时,正在积极谋划成立示范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

  3.绿巨人张北风光热储输等2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已开工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等2个“互联网+”项目已获国家能源局批复。

  (三)全力发挥专家咨询委作用,确保示范区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1.经多方沟通,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第五次协调推进会暨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拟于近期召开,并对示范区建设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专家咨询,有关筹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2.经张家口市与中科院领导多次沟通,9月22日,中科院可再生能源领域20余名专家赴张家口市考察,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项目初步对接。

  3.根据国家能源局推荐,张家口市组织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和企业赴黑龙江伊春市热电厂就高压固体蓄热项目进行了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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