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514查看 | 2017-10-31 15:53:00
10月31日上午10时,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以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三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同时,介绍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核电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情况。
一、前三季度煤电总装机9.6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
装机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7年9月底,煤电总装机约9.63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投产的煤电机组基本上是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高节水、超低排放的先进机组,现役30万千瓦以下纯凝机组仅占煤电装机约4%。
技术水平世界领先。世界首台60万千瓦级、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60万千瓦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均在我国投入商业化运行。
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升。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1.1亿千瓦左右,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5克标煤/千瓦时,2010年以来累计降低21克标煤/千瓦时,年节约标煤700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
二、存在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大部分省份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
2016年煤电利用小时仅4250小时,规划及在建规模依然较大。预计“十三五”末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存在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根据我们年初发布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
三、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约3300小时,淘汰关停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
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已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停缓建煤电产能已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9月底,已累计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5.8亿千瓦,提前两年多完成2020年改造目标;已完成煤电节能改造5.3亿千瓦,占到2020年改造目标的85%。其中京津冀、河南等多个省市,已提前1至2年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工作推进稳妥有序,有一些甚至比我们预期的还要好,今年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约3300小时,煤电新投产装机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调控成效正在逐步显现。预计到年底可以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16部委联合印发《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今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二是编制2017年工作方案。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将2017年煤电淘汰、停建、缓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督促地方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下发分省年度投产规模。根据《意见》要求,为严控新增煤电投产规模,经与地方和企业多次衔接后,研究确定了2017年分省年度投产规模,已正式下达各地,并要求在国家确定的投产规模内报送符合条件的投产项目。对于纳入缓建范围的项目,企业可选择立即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
四是制定实施政策文件。印发《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指导各省、发电企业合理安排煤电核准、开工、建设时序,切实维护核准建设秩序,实现煤电有序发展。
五是开展自备电厂督查。为进一步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今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等单位开展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选取部分省份,重点对燃煤自备电厂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等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