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回复深交所关于阿左旗光热项目开发的关注函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3378查看 | 2018-02-05 18:40: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能源”)发布公告,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关于对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号)进行了正式回复。

  据CSPPLAZA此前报道,1月25日,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其将在阿拉善左旗傲伦布拉格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基地投资建设2000MW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总投资460亿元,一期投资建设200MW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规划投资46亿元,同时配套建设与建设规模匹配的变电站及相关产业链。1月26日,东方能源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针对上述事项的关注函。

  根据本次公告,东方能源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提出的两个问题:1)项目实现可行性分析;2)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分别进行了回复。

  针对“项目实现可行性分析”一问,东方能源从上述项目规划情况、建设条件、建设指标获取工作、下一步开发计划及风险提示5个方面进行了回复。

  其中,在项目建设指标获取工作方面,东方能源表示,截至目前,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中共有不到10个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一半左右的项目由于多方面原因未能开建。由于第一批示范项目的执行情况必然将影响第二批示范项目的相关工作,在首批示范项目尚未有明显结果的情况下,第二批示范近期启动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本项目申报建设计划时间受国家建设计划下发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项目“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一问,东方能源方面表示,由于国家第一期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并未达到预期,可能会对第二期项目开展构成一定影响,业内预计最早为2018年末或2019年初,一期项目最终明晰后,第二期项目才能开展申报工作。

  东方能源表示,预计2018年本项目(一期200MW)主要开展测光与规划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对东方能源本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影响。由于光热项目建设计划申报以及具体列入计划时间与指标容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19年假设本项目(一期200MW)列入第二期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指标计划。根据光热项目正常开发进度,列入指标后,预计1年内完成项目土地、规划、电网接入、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3年内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上述期间对东方能源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另外,本项目(整体2000MW)根据阿拉善左旗光热规划,除申报第二期国家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指标容量项目外,其余开发建设容量将在“十四五”至“十五五”期间实现,受国家光热项目整体开发进展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尚无法预测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注:请下载阅读公告原文dongfangne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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