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德令哈2×50MW光热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中标公示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3547查看 | 2018-03-09 16:46: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项目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中标公示公告。根据公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万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

       据CSPPLAZA此前报道,1月29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项目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根据公告,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该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周期如下:根据国家对第二批光热示范项目申报通知及要求,适时及时完成《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报告-送审版》。

       公告要求,在2018年6月30日前必须编制完成《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版》。在收到审查意见15日内编制完成《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2×50MW光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版》,同时待国家核发第二批示范项目后,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修订及可研收口。

       同时,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如下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勘察甲级(含综合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含综合资质);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光热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履行中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查看中标公示公告原文请登陆中国光热电站开发供应链平台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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