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混改试点陆续获批 引入外资将成亮点
来源:证券日报 | 0评论 | 2853查看 | 2018-04-20 14:43:21    
       继2016年11月份、2017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先后确定启动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9家央企混改试点后,第三批混改试点也于去年12月份正式启动,在第三批31家混改试点名单中,中央企业子企业10家,地方国有企业21家。近日,第三批混改试点方案陆续获批,各界再度将目光聚焦于此。

  据了解,前两批19家混改试点企业的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涉及资产9400多亿元,共引入外部投资者52家,已有8家企业基本完成新公司设立、外部引资、公司治理重构、业务链条拓展等试点主体任务,涌现出一批具有标杆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混改试点项目。而在第三批试点企业共31家中,10家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已有9家报送试点方案,正在研究批复;21家地方国有企业试点企业中,已有10家试点方案得到省(区)政府批复,其余11家企业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随着第三批部分混改试点方案的获批,目前国企混改初步形成向全方位延伸、向纵深化发展、向短板处突破的格局。”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方位延伸体现在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前两批试点央企中,国防军工类较多,而第三批混改试点将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纳入,预计后续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纵深化体现在从第一批9家试点全部是央企,到第三批31家试点企业中地方国企占据21家,可以看到国企改革已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深化态势。

  吴琦预计,下一阶段,国企混改将着重在两个方面进行发力:一是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目标,积极引进民资、外资等战略投资者。除了引入民资、外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之外,国资也可以入股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也将加快推进。在当前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外资的引入或将成为一个亮点。在一般商业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可以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下考虑放弃控股权;二是以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为准绳,加快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监管、考核、聘用、薪酬、激励等内部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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