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9月13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并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
一、《关于聘任张继明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凌文董事长提名,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并批准聘任张继明先生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8年9月14日
附张继明简历:
张继明,男,1963年11月出生,54岁,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张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5年毕业于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
张先生自2018年9月起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自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12年8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子公司正职级),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此前,张先生曾任辽阳石油化工分公司炼油厂副厂长、厂长等职务。
张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