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国家能源局行政编制核减一人。
通知称,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公布国家能源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
国家能源局原油、天然气等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应核减国家能源局行政编制1名。
调整后,国家能源局内设机构12个,机关行政编制248名,正副司长职数4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