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科创板测试启动 有效报价与临停受关注
发布者:wwh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0评论 | 3061查看 | 2019-04-25 09:15:17    

近期,上交所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科创板业务全业务专项测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此次将专项测试两项内容,一是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二是盘中临时停牌。测试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此次测试传递出重要信号——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也就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对投资者的限价申报价格区间做限制。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不适用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


限价委托是目前A股投资者在下单交易时用得最多的一种下单方式,投资者在下单时需要自行指定一个委托价格。因此,有效价格申报范围将决定投资者在科创板上的委托单是否有效。


通知要求,投资者在限价委托时需满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否则为无效申报。


那么基准价格是怎么定的呢?


买入的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卖出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申报的,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的,为最新成交价;无当日成交价的,为前收盘价。


业内专家解释说,简略地说,买入基准价就是卖一价格;卖出基准价就是买一价格;最新成交价即为现价。


由于科创板企业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在此前的测试中,投资者可以在0元至9999元之间随意报价,因此模拟测试中的股价跳跃性较大。业内人士认为,按新一轮测试方案,可以有效限制瞬时价格的大幅波动,也可以防止“乌龙指”的发生。


通知还显示,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阶段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原则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科创板股票股票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盘中临时停牌执行的标准,通知显示,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但如果停牌时间跨越14点57分的,于当日14点57分复牌。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不过,上述规则只是测试方案,规则说明中的业务参数也仅供测试使用,并非定稿。


“本次专项测试已经是第三轮测试了。理论上来说,一般到了第三轮测试,测试环境跟真实的交易环境不应该有明显区别了。”某中型券商运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但他也坦言,测试方案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规则中所涉及的参数,最终系统会不会照此执行,仍待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从这两天我们测试的结果看,若最终规则按此测试方案执行的话,会出现大量废单。”某不愿具名的沪上券商资深IT负责人表示。


根据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中第十九条规定,上交所可以对科创板股票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和盘中临时停牌情形等另行作出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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