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7月22日,科创板将正式开市交易
发布者:lzx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0评论 | 3372查看 | 2019-07-05 18:49:38    

定了!7月22日,科创板将正式开市交易。


短短259多天,从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科创板正式开市,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全新板块。


有投行人士对记者介绍,根据相关流程规则,7月12日(含)之前完成网上网下申购的公司,都可以列入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范围。据此计算,已经完成注册的25家企业都有望首批上市。


7月22日正式开市


7月5日,上交所发布消息,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和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8个多月高效有序的精心筹备,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的条件和时机已经基本具备和成熟,将于7月22日(周一)举行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仪式。


上交所表示,目前,科创板规则体系基本齐备,拟上市公司受理审核稳步推进。


截至7月4日,已受理141家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向118家公司发出了首轮问询函,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已审议通过31家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已有25家公司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22家启动发行工作。


此外,涉及上市交易的相关业务系统均已上线并平稳运行。首批公司上市前,还将对交易系统进行压力测试和业务通关测试。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有效推进,首期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成功举办。


至此,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25家企业可以首批登陆


作为资本市场增量改革,科创板在交易制度上做了许多创新,市场各方需要有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为了保障科创板初期交易平稳有序,尽量满足市场供求平衡的要求,需要积累一定数量的拟上市公司于开市首日同时挂牌。


有投行人士对记者介绍,根据相关流程规则,7月12日(含)之前完成网上网下申购的公司,都可以列入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范围。据此计算,已经完成注册的25家企业都有望首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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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表示,科创板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新探索,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坚持严标准、稳起步的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把好入口关,强化底线思维,保持改革定力,完善风险应对,抓好改革落地的各项工作。希望市场各方与上交所一起,共同迎接科创板鸣锣声起。


高效体系推动科创板“速度”


从2018年11月5日到2019年7月22日,从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科创板正式开市,历时259天。


相比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的推进速度市场有目共睹。


2018年11月5日,宣布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上交所出台相关细则。


2019年3月18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受发行人申请。


2019年6月5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微芯生物、天准科技、安集科技3家企业上市申请。


2019年6月14日,证监会同意华兴源创、睿创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


开市初期警惕波动风险


科创板开市在即,市场各方都高度期待,但业内人士建议,参与科创板开市初期仍然需要警惕波动风险。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3日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2019)上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在科创板上市初期,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新变化。”


易会满表示,一是发行方式改变后,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这对关系,需要经过市场检验,这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势必带来退市这个“出口”更加常态化。


二是市场化定价后,与现有IPO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会增多。


三是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四是科创企业本身由于技术迭代快、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需要投资者理性研判,更加关注信息披露。


五是在试点初期,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这也可能引发一些市场风险。对于上述问题和可能带来的风险,证监会在制度设计时,已经尽最大可能予以评估完善,并做好相应预案。同时证监会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


事实上,包括上交所在内,也为科创板开市初期平稳运行做了大量准备。6月14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细则》共6章,条文共计42条,主要内容包括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此外,细则公开了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通过总结、提炼和归纳现有监管经验,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这些措施有助于市场平稳运行。比如,《细则》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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