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将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40%,2030年减少55%,2050年将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80-95%,并为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和农业领域设置了分领域的目标。尽管德国的退出煤炭战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缺口,但2020年的气候保护目标仍可能无法完全实现。德国政府意识到,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实现2030年的气候保护目标。首先,在供暖、交通和建筑领域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将其引入适当的减排之路。
在这一背景下,德国联邦政府,特别是环境、经济、交通、农业、财政和内政(建筑)各部组成的所谓“气候内阁”,于2019年9月20日商定通过了《2030年气候保护计划》,其中包含一系列确保实现气候保护目标的措施和手段。这份计划包含针对特定领域和跨领域的措施。《计划》的一个重要考虑是,最大程度地减少气候保护措施对低收入家庭的负面影响。相关措施应尽可能在2019年以法律的形式得以体现。
1、《计划》主要内容
2030年气候保护计划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从2021年起,二氧化碳费将作为跨领域的手段引入交通和供暖领域(燃油锅炉等家庭非集中供暖)。它补充了已经适用于电力、工业、供暖(集中供暖、联合热能)和航空运输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二氧化碳费应类似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通过证书交易(即所谓的国家排放交易系统)实现。证书将出售给把热力和燃料投放市场的企业。但是,这种证书交易不会直接显示市场上的排放限制和价格构成,而是在前五年采用二氧化碳价格逐年上涨的固定价格体系(2021年:10欧元/吨;2022年:20欧元/吨;2023年:25欧元/吨;2024年:30欧元/吨;2025年:35欧元/吨)。从2026年起,二氧化碳价格将在35欧元至60欧元之间。2026年之后,此规则可能会更改。国家排放交易系统的收入应当用于气候保护措施或减轻公民负担。并且应对如何将国家排放交易系统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进行整合。
为了对气候保护措施的进展进行定期监控,联邦政府将在外部专家委员会的支持下对2030年气候目标的总体履行情况以及每年各个领域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气候内阁”应每年审查所采取措施的效力、效率和精度。如果某个领域根据排放数据未能实现其预期法定目标,则负责该领域的部门必须在三个月内提交一份应急方案以跟进。之后气候内阁决定,为实现基本目标,哪些措施的调整是必要的。
2、能源领域的重点措施
降低电费: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以及其他附加费和税费等应当逐步从二氧化碳费的收入中支付。这项措施致力于进一步推进德国的电气化进程。
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65%。其中海上风电的建设目标提高到20吉瓦。
取消对储能项目收取一切电力附加费,以增加储能项目的经济吸引力。
支持热网的改建和扩建。
加强电动汽车的使用,目标:到2030年电动车数量达到7百万到1千万辆。对转而使用电动车的营运车辆,将营运车辆税从0.5%降低为0.25%。结合资助方案和法律法规,到2030年在德国建设一百万个充电站。通过减税为通勤者提供与燃料成本提升相对应的社会补偿。
为蓄电池制造产业投入10亿欧元资金。
加强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资助。
从2026年起,禁止安装新的燃油供暖系统。为低收入人群在供暖改造方面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