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在电力物联网与中央对电网改革的要求相符吗?
发布者:lzx |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 0评论 | 2734查看 | 2020-02-18 19:05:24    

国家电网换帅后,前任董事长力推的“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命运受到广泛关注。


看好者和看空者均有。


之所以不看好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因为在笔者看来,“泛在”虽然是一个很好的概念,但作为电网企业而言,在推“泛在”前却必须首先回答一个问题:


泛在电力物联网,与中央对电网企业的定位,特别是改革的要求,相符吗?


遗憾的是,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对泛在电力物联网进行初步分析之后,笔者得出的结论并不乐观。


一、泛在电力物联网,是打破电网垄断,还是强化电网垄断?


9号文确定的本轮电改的目标之一,是“通过改革,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可见,“打破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是电改的目标之一。


那么,“泛在电力物联网”一旦建成,电网企业的垄断是被弱化了,还是进一步增强了呢?


笔者请教过多位业内专家,他们都非常明确地告诉笔者:


泛在,肯定会强化电网在未来物联网中的核心地位、枢纽作用,会增强电网企业在数据、信息等方面的垄断地位。


在原来的垄断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又增加新的垄断,这与中央9号文的要求相符吗?


笔者没有想明白。


二、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否符合中央对电网企业功能的定位?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是中央在9号文中提出的要求。9号文明确,“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并特别清楚地定位电网企业的功能,“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但改革启动5年之后,“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了吗?


笔者问过很多小伙伴,他们都是一脸苦笑。


那么,在原来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大搞泛在电力物联网,符合中央对电网企业的定位吗?


符合主辅分离的要求吗?


三、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否符合“网运分开”的要求?


“网运分开”是中央对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要求。这一点,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得非常明确:“深化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改革,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


事实上,早在2015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在网运分开的实践方面,笔者注意到,同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电信、油气领域已经走在了前列。比如电信领域,几大电信运营商成立了铁塔公司,专门负责杆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油气领域,“三桶油”各自的油气管网将被剥离出来,由2019年12月刚刚成立的国家管网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油气领域实现了管输业务与销售业务分开,也显示了中央对垄断行业的改革思路。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网运分开”,是笔者对这种思路的概况。


按照这种思路,电网企业将像油气行业的管网公司一样,成为输送管道,被“管道化”。


问题是,泛在电力物联网的目标之一,就是“避免电网被管道化”……


基于以上分析,在中央的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笔者斗胆预测:


饭,大概率是要凉在店里了……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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