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党组成员王宏飞一行四人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哈密公司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相关业务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哈密公司光热项目相关工作汇报,翻阅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相关资料,并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释。期间,检查组一行还到定日镜组装车间、聚光集热安装调试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检查过程中,哈密公司全程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检查组专家对哈密公司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们认为哈密光热项目对新疆地区后续光热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且并网后能有效支撑地区电网,实现电能灵活调节和精确控制,对地区电网调峰、调频、调度具有重大意义。
中电哈密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是我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个光热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总投资16亿元,占地440公顷,项目规划容量2x50MW,首期建设1x50MW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采用独特的巨蜥定日镜设计。
项目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预计可实现年供1.983亿度清洁电力,对推动整个新疆光热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