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经营区域内的电力交易机构已经完成第一轮股份制改造。
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电网企业在2家区域性、32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中的持股比例均已下降至80%以下,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电网持股比例分别为70%、66.7%。在省级电力交易机构中,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和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电网持股比例为80%,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电网持股比例最低,只有50%。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通知要求“按照‘多元制衡’原则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股东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其中,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今年下半年,各电力交易机构将继续股份制改造,以实现“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的要求。
根据《国家电网报》消息,国网经营区域内的28家电力交易机构共引入非电网企业股东超过240家,四成电力交易机构引入了民营企业参股,电网企业对电力交易机构的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今年年底前,股权结构还将进一步优化,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将降至50%以下。
另据《南方电网报》消息,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及办公室,建立网省两级协同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了22项任务,大力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目前,5家电力交易机构股权调整目标及实施方案已基本确定。
从去年底开始,国网陆续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多个电力交易机构的增资项目,各项目用于增资的股权比例在20%至30%之间,在此之前,这些电力交易机构均为省级电力公司全资控股。
新引入的股东主要包括省属能源企业、发电集团、售电公司以及电力用户等。29家电力交易机构有本地能源企业的持股。相对而言,省属能源企业在本省电力交易机构中的持股比例普遍较高。比如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省电力交易机构15%、15%、10%、10%的股权。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10%的股权。
除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外,五大发电集团在27家电力交易机构中均有持股。其中华能及旗下发电公司在22家电力交易机构中有持股,国家能源集团、华电及旗下发电公司在19家电力交易机构中有持股,大唐参股18家,国家电投参股15家。
发电集团旗下的售电公司出现在9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股东名单中,比如华润电力(内蒙古)销售有限公司、华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安徽)销售有限公司、国电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能湖南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山东)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中核浙江电能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等。
拥有地方能源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有3家,其中四川川能智网实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1.25%的股份。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3%的股份。
民营售电公司共有7家,其中持股相对较高的有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江西凌峰售电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西电力交易中心5%、4%的股权。其他还有四川通威绿能电力有限公司、成都博高智慧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悦明泽售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国蒙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新奥集团参股了2家电力交易中心,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冀北电力交易中心2%的股份,黑龙江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其背后大股东为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3.5%的股份。
备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河南电力交易中心的增资项目分别于今年4月22日、24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原股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持股70%以上,公开增资引入新的股东持股合计30%以内。目前暂无公开的股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