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三五”太阳能发展综述:领跑全球产业发展,践行脱贫历史重托
发布者:admin | 来源:中国电力报 | 0评论 | 2992查看 | 2021-01-11 13:58:41    

这是突破提升的五年,光伏行业仅用两年时间便完成“十三五”装机目标,太阳能热发电行业中国主导的三项国际标准引领全球产业发展,多晶硅、组件、电池片产能多年高居全球榜首。不断更新的记录,成为了行业进步的最好证明。


这是优化升级的五年,各地区消纳情况持续好转,弃光率弃光电量连年“双降”,补贴强度持续下降。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填注更多活力。


“十三五”时期,我国太阳能行业不断突破,深耕创新,日益完善,书写出了一份异彩纷呈的发展画卷。


提前两年完成装机目标,消纳形势持续好转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太阳能行业的“十三五”发展,那一定是“出乎意料”。一次又一次地突破行业预期,成为了太阳能人为推进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送上的最好礼物。


“十三五”之初,《太阳能“十三五”规划》即明确,“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为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7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量1.3亿千瓦,提前实现“十三五”光伏装机指导性目标。


在国家能源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引下,光伏发电行业选择了“乘风破浪”,继续阔步向前。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了2.28亿千瓦,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一倍有余,其新增装机容量更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幅超出行业预期,成为了一张新的中国名片。


“十三五”期间,得益于用电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布局不断优化、电网调度运行考核力度不断加强等因素,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在飞速增长的同时,曾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消纳问题正日渐得到缓解。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仅2020年前10月,我国光伏发电量就达到了22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位居全球首位。同时,我国光伏发电利用率达到98.3%,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较“十二五”末期提升了9个百分点,消纳形势持续好转,为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两头在外”到全球领先,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曾经,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只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光伏产业的“代工厂”,“两头在外”的窘迫让行业发展步步维艰。近年来,得益于国家能源局等能源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鼓励引导,我国光伏发电产业链体系日渐完善,设备制造、系统应用领域发展成绩斐然,现已建立了从上游高纯晶硅生产、中游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到终端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的垂直一体化体系,形成了完整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新能源产业链条,为行业抢占全球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据业内统计,2020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的产能在全球占比分别达到69.0%、93.7%、77.7%和69.2%,分别增长了7.4、2.9、4.0和0.9个百分点,产品产能和产量高居世界第一,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主要推动力量之一。


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有量的增加,更要有质的提升。在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光伏产业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转换效率也不断更新纪录。截至2019年底,规模化生产的单多晶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已较2015年分别提高约4个和3个百分点,异质结等先进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达23.0%,多项技术革新领跑全球产业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已由“两头在外”的世界加工基地,逐步转变成为全产业链全球光伏发展创新制造基地。


更可喜的是,在全产业链规模化发展及项目全国统一竞价等机制的有力推动下,光伏发电企业不断加强系统优化和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工程造价,2019年的光伏发电单位平均造价较2015年降幅约为49%,达到了4000元/千瓦左右,为行业实现平价上网奠定重要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自2016年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以来,我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发展不断提速,截至2019年底,累计装机42万千瓦、全球占比达到6%,产业链主要相关企业近300家。同时,首批示范项目之一的德令哈50兆瓦光热电站实现满负荷运行,调峰深度和速度均明显优于常规火电。


值得一提的是,由中广核主导的提案《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集热系统性能试验规程》也已顺利通过投票立项,成为我国主导的第三项光热领域国际标准,为我国太阳能行业发展长卷上再添一颗闪亮的明星。


扶贫环保同步发力,新能源优势日益凸显


“光伏发电扶贫,一举两得,既扶了贫,又发展了新能源,要加大支持力度。”


“在具备光热条件的地方实施光伏扶贫,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好办法。”


……


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明方向。光伏扶贫项目成为了贫困地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有力武器。


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国家层面分5批下达光伏扶贫专项建设规模或计划,并在光伏发电规模管理中对光伏扶贫给予特殊支持,鼓励各地使用商业光伏指标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发展规划路径、做足准备。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惠及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实现电费和补贴收入约180亿元。光伏扶贫已成为贫困县推进产业扶贫的新业态,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的重要产业支撑,为我国提前兑现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除了“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郑重承诺,我国光伏发电行业肩上担负的还有推进我国能源清洁转型的历史重托。


2020年11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两份征求意见稿,披露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明确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此,光伏发电等减排项目可以将其碳排放量在全国碳市场出售。据了解,截至2020年12月8日,作为我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一,于2013年启动的深圳碳市场配额累计总成交量约5806万吨,总成交额约13.8亿元,为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从光伏项目开发CCER的经验来看,100兆瓦的光伏项目每年可以开发出11万吨CCER,全生命周期内最多可开发21年、231万吨CCER。可以预计,在“30·60”碳发展目标指引下,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将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为加快推进我国“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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