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生态环境部16日发布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重点工作包括:支持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参与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以下为通知原文:
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指出,绿色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世界多国把绿色作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向,国际贸易投资中的绿色规则加速演进,对外投资合作只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才能成为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质量的重要支撑,才能在开放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才能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赢得主动。
《工作指引》提出,要在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主体绿色转型,遵循绿色国际规则,鼓励和引导走出去企业提高绿色发展意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与东道国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工作指引》适用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相关活动,同时适用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进行相关指导和服务。有关单位可在工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