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今年7月份电力直接交易结果,其中182家新能源发电企业与28家购电企业通过双边协商,达成合同电量6.1亿千瓦时,至此,山东年内新能源交易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
这样的新能源交易电量数据,与山东新型能源发电装备数量紧密相关。记者在山东省能源局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光伏、风电装机达到4342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的26.9%,同比增长41.6%。其中,光伏装机2533万千瓦,全国排名第一;风电装机1809万千瓦,全国排名第五。2021年1至5月份,光伏、风电累计发电量32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1%。
清洁电力量喜人,电力消纳也要跟得上。山东省通过健全完善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制订市场合同优先消纳方案,明确按照自愿参与原则,有序放开新能源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中式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确保参与市场交易的清洁电力在电网调峰困难时段优先消纳;允许购电主体使用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的市场合同抵扣应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电量,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的有效衔接。
此外,山东省正在探索实施新能源“月内交易”模式,通过缩短交易周期来提高交易频次,及时响应市场主体交易诉求,扎实推动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根据新能源企业历史发电小时数,分别设置太阳能、风电分月可交易额度;新能源发电企业可分别按照光伏、风电典型发电曲线,与省内售电公司、电力用户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电量及价格。
山东省能源局电力处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山东将继续积极探索省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和购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满足市场主体购买绿色电能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