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6亿余元节能资金被骗补
来源:人民网 | 0评论 | 2785查看 | 2013-08-14 11:15:53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2011年、2012年中央财政本级和转移支付给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直辖市(以下统称18个省)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以下简称“三款科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项目5044个,涉及资金621.09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60.57%、75.85%。

  2011年和2012年,为推动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废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本级和转移支付给18个省“三款科目”资金818.83亿元,涉及8328个项目。

  能源节约利用方面,2011年和2012年,节能家电推广目标量109721.27万台,获专项资金62.82亿元,节能汽车推广目标量420万辆,或专项资金137.57亿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19876.36万只,获专项资金18.76亿元;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8033辆,获专项资金28.79亿元;节能技术改造、工业企业示范节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重点工程投资补助共实现节能5037.55万吨标准煤,获专项资金86.26亿元;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34118.09万平方木,或专项资金83.45亿元。;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获专项资金57.50亿元。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2011年和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装机容量目标量239.37兆瓦,获专项资金81.49亿元;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装机容量目标量35.39兆瓦,获专项资金20.06亿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面积15717.99万平方米,获专项资金34.73亿元;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103.22万千瓦,获专项资金9.55亿元。

  审计署表示,两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以奖代补、补贴终端消费者等方式支持地方和企业实施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项目,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产品,在引导、促进节能环保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审计,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

  其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此外,还发现有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公告显示,国家推行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政策上,企业存在一些骗补现象,汉能等知名光伏企业位列其中。其中,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多报建设规模和装机容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2637.25万元;山东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东营光伏并网电站项目骗取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242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重点能源投资管理公司龙子湖工业园区用户侧并网非晶硅光伏发电项目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5926万元,成为此次审计中最大一笔金太阳工程骗补项目。

  在节能汽车推广方面,江淮汽车、上海通用、四川成都公交集团等单位存在违规获得中央财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违规获得中央财政节能汽车推广补助资金1671万元,成为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最大的骗补企业。

  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