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在前期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后,正式公布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方案,为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深入挖掘土地价值,减少占用耕地,探索光伏发电项目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在荒漠滩涂二类区域开发建设光伏示范项目。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安排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60万千瓦,其中,阜新治沙光伏项目50万千瓦、大连滩涂光伏项目10万千瓦。
方案指出,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三小时以上)配套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
同时,要求有关企业2022年8月8日前将项目业主及规模情况报送省发改委。如未按时报送,视为主动放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下为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