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鼓励光热资源开发,推进太阳能光储一体示范工程
发布者:xylona | 来源:宁东政府网 | 0评论 | 2456查看 | 2022-11-21 17:41:06    

日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能源化工基地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方案指出要下大力气节能降碳增效,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结构重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编制“绿电园区”实施方案,加大光伏开发力度,采用离网制氢、源网荷储等多种开发模式,实施推进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鼓励光热资源开发,实施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探索多能互补耦合制氢,形成制备方式多样、利用途径多元、生产成本较低的绿氢制备产业体系,建设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和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绿氢替代灰氢行动,加大氢能在耦合煤化工、交通、储能等领域推广应用。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煤电、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煤制氢、火力发电“三改联动”等行动,从源头上降低煤炭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推动新能源产业与煤炭深加工产业耦合发展。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从严从实从快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整改落实,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双碳”紧密结合,加快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争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站位。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增强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真改上担使命、在实改上下功夫、在深改上求突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从贯彻新发展理念上认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双控”、“双碳”、“四水四定”、“四权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生态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统一起来,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坚决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敢于动真碰硬,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党工委领导、管委会统筹、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落细上级部署,对标对表行业先进,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遏制“两高”、治水治污,对问题深入研究,科学论证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环保工作水平。


(五)坚持举一反三、应改尽改。把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打捆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问题,做到点面结合,应改尽改,确保整改效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


(六)坚持民生为本、守牢底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发展问题和重要民生工程,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生态环保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三、整改目标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两高”项目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17%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43%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体系、污染治理体系、资源利用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四、主要措施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时代重任,深刻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关系,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树的不牢、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勇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


2.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生态保护责任,压紧压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加快建设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实干部力量,改善队伍专业结构,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校准政绩观、发展观,持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二)下大力气节能降碳增效,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两高”项目的管控要求,全面实施重点行业节能评估和碳排放评估,从能耗总量、能效标准、碳排放标准等方面严把准入关,从源头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持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双控”激励目标管理,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逐步有序转变。深度实施节能挖潜改造,认真执行节能减煤加氢5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节能减煤加氢技术改造;聚焦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对标国家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走出一条减煤加氢和减碳增效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4.加快推进能源结构重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编制“绿电园区”实施方案,加大光伏开发力度,采用离网制氢、源网荷储等多种开发模式,实施推进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鼓励光热资源开发,实施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探索多能互补耦合制氢,形成制备方式多样、利用途径多元、生产成本较低的绿氢制备产业体系,建设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和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绿氢替代灰氢行动,加大氢能在耦合煤化工、交通、储能等领域推广应用。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煤电、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煤制氢、火力发电“三改联动”等行动,从源头上降低煤炭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推动新能源产业与煤炭深加工产业耦合发展。


5.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强化规划引领,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全面融入宁东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各类规划政策衔接协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九个细分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推动CCUS/CCS工程示范,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三)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6.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顶层设计,推进“四权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产业布局中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落实自治区下达的用水计划,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考核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新增项目用水通过市场化水权交易、自治区统筹预留指标等途径解决。


7.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科学配置和调度黄河水、矿井疏干水、再生水水源,强化“三水共治”,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快水资源高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增产业项目科学合理配置非常规水资源,节约新鲜水用量。开展园区水资源区域评估,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水价和水资源税改革、用水权收储试点,统筹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四)全力推进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


8.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冬春季大气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具有宁东特色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实施“源头有效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治理措施。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有效管控臭氧污染。推动实施氢能重卡示范应用。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向大河子沟、边沟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加快公共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管网敷设,修订园区纳管标准,实现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检测,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9.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固废私自倾倒。强化监管,固废依法纳入排污许可,实施全过程台账管理。压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固废填埋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强化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鼓励支持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资源化外运规模。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固废利用共性难题技术攻关,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有效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10.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监测、监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推动全面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薄弱环节。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和储备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统筹调度,周密安排,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整改责任有人扛,整改落实有成效,统筹安排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健全督察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坚持定期调度与日常抽查相结合,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和约谈,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科学真实,不留死角隐患,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和敷衍整改。


(三)强化追责问责。支持配合派出宁东基地纪检监察工委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强化整改监督,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甚至消极整改的,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切实保障整改任务的资金落实。


(五)强化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将宁东基地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官网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附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一、关于“一些地方和干部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缺乏深刻理解,不能正确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有的认为宁夏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过得去就行;有的认为西北地区自然条件差,短期内改善生态环境不太可能。实际工作中,对宁夏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缺乏足够认识,忽视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一心只想铺摊子、上项目、扩规模,甚至在黄河岸边布局工业园区、上马高污染项目。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熟视无睹、推诿扯皮的情况,缺乏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经常是上级提出要求、媒体曝光后才进行整改”的问题。


包抓领导:吴秀章、陶少华


整改实施主体: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领导干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推进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


1.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依托“宁东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在党员示范培训班或非公企业出资人培训班上开展专题辅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工委、管委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作为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认识理解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坚决的取消考核优秀等次、评先选优及提拔任用资格,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作用。


4.切实加大相关部门(单位)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加强年度绩效考核中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考核,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履职不力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短信、微信、网络平台、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贯。


二、关于“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包抓领导:吴秀章、陶少华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7%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快推动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清洁能源、绿色环保等九个细分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创新引领、多元融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认真组织实施《宁东基地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解铝等重点领域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确保达到国家能效基准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


3.制定出台《宁东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宁东基地加强能耗和煤炭指标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方案》,杜绝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发生,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17个在建“两高”项目均属未批先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三五”以来有76个“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未通过就开工建设。督察还发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宝利公司一期60万吨/年混合油气烃项目2017年3月已建成投产,但至此次督察时尚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的问题。


包抓领导:吴秀章、陶少华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完成17个未批先建在建“两高”项目和76个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自治区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处置未批先建“两高”项目,完成违规“两高”项目整改。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两高”项目管控要求,坚决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石化化工、煤化工产业政策,未纳入国家及自治区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增布局建设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化肥、煤焦化等煤化工项目,严禁新增电解铝、电石产能。


3.加强“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对新发现备案、核准和各项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的违规“两高”项目依法查处整改。加大“两高”项目节能监察力度,会同自治区节能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节能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


4.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依法停产整改。约谈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能源利用现状评价,经自治区节能审查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5.派出宁东基地纪检监察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四、关于“一些地方违规越权审批“两高”项目。2016年以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后越权审批宁夏宝廷公司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等3个项目的节能报告。2021年8月,自治区暂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但仅一个月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发展局就在未审查用能指标来源、未落实用能指标要求的情况下,再次擅自批复宁夏煤业公司费托蜡项目”的问题。


包抓领导:吴秀章、陶少华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分级权限,开展3个越权审批项目能源利用现状评价,完善节能审查手续,确保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核实项目用能指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措施。


整改措施:


1.组织编制宁夏宝廷公司煤焦油及低碳烷烃循环利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公司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改造、中机国能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动力岛煤电等3个项目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对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项目,上报自治区节能审查部门审核;对达不到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的项目,限期进行技术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依法责令关闭。


2.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依法按照审查权限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问责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再次发生越权审查问题。


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宁夏煤业公司费托蜡项目用能指标、节能审查手续和节能验收进行评估,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依法予以处置。


4.派出宁东基地纪检监察工委对越权审批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关于“自治区一些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清晰认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力度不够。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落实节能审查要求把关不严,部分违建项目查处不及时,监管责任缺位,致使“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包抓领导:吴秀章、陶少华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格节能审查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能评未批先建项目,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1.严格节能审查把关。按照《宁东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能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节能审查。


2.加快处置违规“两高”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要求,加快违规“两高”项目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实现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


六、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对宁东镇马跑泉村铁路旁堆积大量垃圾问题不进行全面整改,仅对道路两边可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其余垃圾则通过覆土掩埋方式处理,企图蒙混过关,此次督察期间又多次被群众投诉”的问题。


包抓领导:王志军


整改实施主体:宁东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彻底整改垃圾乱堆问题。


整改措施:


1.全面彻底清理马跑泉村铁路旁垃圾,覆土掩埋的垃圾按照规范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发电厂定点收集站,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宁东建筑垃圾填埋场。


2.举一反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宅基地征拆工作,全面开展原老庄点人居环境摸排和整治,在居民居住区域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收运处置,组织实施塞上农民新居1-8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3.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区域卫生环境宣传教育,建立镇、村、队三级网格员巡查制度,加强垃圾倾倒巡查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七、关于“宁夏全域位于黄河中游,长期以来水资源粗放利用,2020年万元GDP耗水量178.6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在沿黄9省区中排名末位,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亦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宁东基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8.6立方米,到“十四五”末下降11%,降至43.3立方米。


整改措施:


1.按照《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要求,落实宁东基地“十四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11%,督促企业加强用水工艺改造、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2.严格用水计划管理,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按照企业运行时限,分年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明确规上企业节水指标,强化用水管理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


3.强化用水监管,加快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全面提升水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水资源利用监管能力。


4.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准入,落实“水务经理+水管员”管理制度,强化生产用水管理。


5.加大宁东基地核心区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度,压实河湖长责任。


八、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129家取水工业企业中,112家未获得取水许可证,2021年1月至11月无证取水1782万立方米;还有13家企业实际用水量超年度计划用水量共1101万立方米”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完善取用水手续,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


整改措施:


1.2022年8月底前,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审查,建立用水企业台账,进一步核查企业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税收缴等情况。


2.通过水权转换或水权交易方式落实用水指标;2022年12月底前,供用水企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或取得用水权。


3.2022年12月底前,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用水行为,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置。


4.严格取水总量管控,制定下达企业年度用水计划,督导供用水企业按照年度计划和用水总量供用水。


九、关于“为缓解黄河流域用水矛盾,挖掘农业灌溉节水潜力,宁夏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水权交易”有名无实、替代承诺流于空文,水权转换节水工程建设迟缓”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水权交易制度,规范企业水权交易行为。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宁夏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指导企业开展用水权交易,规范用水权交易行为。


2.严格落实用水权改革意见,工业项目跨区域用水水权交易在一级市场开展。鼓励园区内工业项目节水改造,引导企业间开展短期用水权交易,盘活用水权指标。


十、关于“工业中水利用措施落实不到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矿井水回用率达到85%以上。督察发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矿井水2020年综合利用率仅为26%,2021年也只有37%,远低于目标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中水回用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需增加高盐废水处理、蒸发结晶工艺,使出水水质达到工业生产回用水和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但截至督察进驻时提标改造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矿井水利用率达到“十四五”水资源配置规划目标;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矿井水综合利用规划或方案的编制,统筹各煤矿和煤化工项目用水。2022年12月底前,灵新煤矿、羊场湾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设施建成投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红柳煤矿等矿井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矿井水利用率达到“十四五”水资源配置规划目标。


2.督促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13家煤矿明确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整改措施和时限,分年度明确矿井水利用目标,同步缩减黄河水使用量。自2024年起,各煤矿黄河水只保障生活用水,生产和绿化用水全部利用矿井水,严禁改变用途。


3.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高盐废水出水水质达到工业生产回用水和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4.加强和规范矿井水管理和使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各煤矿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安装,提升矿井水在线监测水平。


5.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煤矿企业依法足额缴纳矿井水水资源税。


十一、关于“督察还发现,宁夏生活垃圾处理隐患较多。全区约70%的生活垃圾通过填埋场处理,但一些填埋场配套治理设施不健全,甚至长期“带病运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建设和交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加强停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和日常巡护。


整改措施:


1.宁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停用,现有生活垃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全部交由垃圾发电厂统一收集用于发电。


2.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停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地下水质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3.加强停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常态化巡护工作。


十二、关于“宁夏三面环沙、干旱少雨,生态本底脆弱,一旦遭到破坏修复难度很大。但一些地方无视生态破坏的严重后果,违规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多发频发,一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保护不力”的问题。


包抓领导:王志军


整改实施主体:宁东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巡查检查力度,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矿山排查整治。2022年12月31日前,落实自治区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宁东核心区暂未发现违规开采问题,整合综合执法和三级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矿山资源开采情况,大力开展治理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动员企业、群众自觉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开采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十三、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羊场湾、灵新、石槽村、梅花井等煤矸石堆场,也存在违法占用草地问题”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草地行为,对违法占用草地复垦恢复。


整改措施:


1.依法查处羊场湾、灵新、石槽村、梅花井煤矿煤矸石堆场违法占用草地的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调查及评估结果,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2.完成煤矸石堆场覆土和复垦植绿,并持续做好养护。


3.加强监管,新建项目占用草地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


4.煤矸石优先用于采砂坑回填和煤矿塌陷区生态治理。


5.支持和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煤矸石利用科技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拓展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


十四、关于“宁夏每个县区均建有工业园区,自治区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但督察发现,有的尚未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有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园区甚至成为违法企业集中地。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限制开发区域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也明确‘一县一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要求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督察发现,全区部分园区仍为‘一园多区’布局,区块及产业分布散乱、同质化现象明显,导致一些产业无序扩张,资源环境消耗不断加剧”的问题。


包抓领导: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加强管理,有序开发。


整改措施:


加强宁东基地作为一个整体开发区的统一管理,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强化基础设施配套,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关于“2020年宁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问题。


包抓领导:王志军、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固废综合利用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


1.压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深挖潜力,全面实施煤矸石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每年稳定达到90%以上。


2.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2022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资源化外销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补产废企业进一步拓展固废利用渠道,扩大区外固废利用市场规模。


十六、关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占全区总量的37%。自治区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但截至2021年11月,综合利用率只有44%。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屡禁不止。现场检查发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外有大量的粉煤灰,建筑垃圾随意违规掩埋,部分垃圾中还夹杂有沾油废物和废弃轮胎”的问题。


包抓领导:王志军、马占荣


整改实施主体: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固废综合利用考核指标。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


1.压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深挖潜力,全面实施煤矸石塌陷区生态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每年稳定达到90%以上。


2.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2022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资源化外销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补产废企业进一步拓展固废利用渠道,扩大区外固废利用市场规模,其中2022年12月底前区外固废综合利用市场达到50万吨,2023年12月底前达到100万吨,2025年12月底前达到120万吨。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2023年完成“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专项课题研究,并适时组织成果推广应用。


3.综合施策,有效遏制工业固废随意倾倒。强化宁东镇网格化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工业固废违法行为,形成警示震慑。严格产废企业固废台账管理,实现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


4.2022年8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相关问题的整改,填埋场外的粉煤灰全部清运至综合渣场,填埋场内建筑垃圾中夹杂的沾油废物和废弃轮胎进行分拣后按规范处置。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建筑垃圾填埋场进场管理办法,严格进场标准,明确核查和惩罚措施,杜绝非建筑垃圾进场填埋。


5.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调查及评估结果,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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