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涟水县民政局 | 0评论 | 3858查看 | 2013-09-18 14:11:00
各投标响应人:
根据项目需要,现对涟水县民政局福利中心工程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 、原采购项目名称:福利中心工程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 、原采购项目编号:涟采购【2013】106号
3 、原开标日期:2013年9月22日15:30
4 、原公告发布媒体: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涟水县招标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 、 投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 ”第二条投标人资格中原要求:
(2)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集热器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3C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现修改为:
(2)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集热器必须具有相关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 、投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第三条评标办法中原要求:
(五)、投标设备技术符合性及业绩评审(30分)
5.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部分(10分)
(3)投标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最高出水温度,达到65℃得3分,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
(五)、投标设备技术符合性及业绩评审(30分)
5.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部分(10分)
(3)投标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最高出水温度,达到60℃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投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二条参数要求中原要求:
(8)、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部分要求。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须达到国家GB/T 21362-2008B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现修改为:
(8)、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须达到国家GB/T 21362-2008B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使用北方机组,在零下7度的情况下,机组能正常运行,且水温能够达到55度。
4 、投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二条参数要求中添加下列要求:
(一)设计要求
场地情况:涟水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为坡屋顶,部分平屋面,朝向正南,尺寸详见建筑图纸,集热器安装在综合楼顶,水箱安装在综合楼阁楼,分别向1、2、3、5、6及综合楼供热水,空气能热泵安装在综合楼阁楼外。
(二)设计指标:
以全年日均辐照量为设计标准,集热面积不低于500㎡,真空管支数不低于3300支,在集热器倾斜面辐照量大于13970KJ/㎡的条件下,每天能将40吨水从基础水温16℃升高到50℃以上,阴雨天气及冬季辐照量不好的情况使用50匹空气能热泵辅助加热。
(三)本次招标总工作量
本次招标,集热面积不低于500㎡,真空管支数不低于3300支,空气能热泵不少于50匹,水箱40吨,其中恒温水箱1个,加热水箱1个,共向154个卫生间和1个浴室供热水(位于综合楼南侧),其中综合楼40个房间热水管道已出屋面,其他房间及浴室热水管道需本次接入至每个房间。供水主管道须具有热水循环系统,保证随时都有热水供应。具体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踏勘现场时掌握。
2 、原开标日期:2013年9月22日15:30
现修改为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9:00
特此通知。
涟水县民政局
二 〇 一三年九月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