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文件都强调:发展储热型光热电站,积极推动“风光储”一体化;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联合运行。
光储系统在缺乏光热发电上网电价传导机制的情况下,采用光伏、风电、光热打捆的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方式,通过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利润空间来弥补光热发电的亏损。这样的开发模式对缓解光热发电产业链生存危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地方政府在组织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时,按照项目开发商能够接受的最低投资收益确定了光热发电与风电和光伏的容量配比。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中,光热发电按照当地燃煤发电的基准电价上网是亏损的,需要通过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利润空间来弥补。这导致投资方为了达到合理的投资收益,大幅削减光热发电的投资,聚光集热系统的容量大幅度缩减,导致光热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和灵活调节功能大打折扣,丧失了光热发电站长时储能的技术优势,这是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
目前,新能源基地建设中包含的光热发电项目,基本上沿用了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模式,将新能源基地分解为若干个多能互补一体化建设项目,并没有考虑新能源基地的电力输出特性。在新能源基地建设中,要立足于外送100%新能源电力,尽可能不占用系统现有的调节资源,自己解决储能和调节问题,这样才能够起到“先立后破”的示范作用。因此,要首先对新能源基地开展系统研究,明确光热发电的装机容量和功能,并建立光热发电上网电价的传导机制,才能使光热发电在新能源基地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