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院成功中标内蒙古能源第二热电熔盐储热(或电锅炉储热)耦合煤电机组改造可研
发布者:cspplaza | 0评论 | 752查看 | 2024-03-11 16:22:18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3月9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或电锅炉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与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人是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据悉,2022年,由西安热工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系统”项目工程在江苏靖江成功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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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国信靖江示范工程


该技术围绕煤电机组的调频、调峰、供热应用需求,针对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系统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了系统集成和设计方案研究,填补了储热系统辅助调频的技术空白,拓展了煤电灵活性改造技术体系,突破了煤电工业热电解耦瓶颈,奠定了西安热工研究院在熔盐储热行业的领先地位。中电联组织的鉴定会上,西安交通大学严俊杰副校长和与会专家认为“项目整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原创了与煤电耦合的熔盐储热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技术”。


2023年,西安热工院研制并建设的高电压高参数熔盐设备标准化测试平台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运。同年,西安热工研究院成功中标“华能海门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调频调峰安全供热综合提升示范项目”和“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熔盐储能调峰调频EPC项目”。


西安热工研究院将继续深耕熔盐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及安全供汽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深研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求,把握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助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公告原文如下: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熔盐储热(或电锅炉储热)耦合煤电机组调频调峰与安全供热供汽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询价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编号WZNM-FWXJ-2024020507)


一、成交供应商: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2024-03-09至2024-03-12


三、采购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四、采购机构: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


五、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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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议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非国家能源e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5.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诉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


(一)、有效投诉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


2.对采购结果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异议;


3.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4.在投诉受理的有效期限内;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子分公司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访部门处理。


(二)、投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1.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被投诉人名称;


2.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及联系方式;


3.应附提出异议的答复情况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4.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6.外文投诉材料(如有)的中文译本;


7.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投诉的,视为无效,将不予受理。


九、针对恶意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投诉情形。


公告机构: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4-03-09 15: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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