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 0评论 | 4457查看 | 2013-12-25 09:13:25
前言:“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用毛主席这句脍炙人口的诗词,描绘中国光伏业的跌宕沉浮,似乎十分贴切。
在即将过去的2013年,假借“反倾销、反补贴”的伪装,美国、欧洲针对中国光伏业发起的贸易“侵略”渐趋白热化,一度致使这一曾令国人颇感自豪的新兴产业四面楚歌。
这一年,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光伏业的媒体人,《证券日报》记者亲历并记载了这一切的发生。而今回眸,最值得称赞且骄傲的是,全国各界在群策群力抨击、反制贸易壁垒之丑恶行径的同时,却没有忘记自我修炼,反躬自省。
或许正基于此,以及心中对中国光伏业的那份赤诚,记者坚信,中华民族有能力在神州大地上培育出傲视全球的光伏事业。未来,凭借太阳能应用与生俱来的优势,以及光伏、储能等技术可期的突破性发展,“太阳能+储能”甚至有机会颠覆传统模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替代能源。
虽然对未来的信心溢于言表,《证券日报》记者却亦欲借该专题报道之机,为中国光伏业提个醒:“风雨”之后,2013年底的装机热潮并不意味着“冬去春来”,或者说中国光伏业迎来的只是一个“人造春天”,一次喘息的机会而已。稍有懈怠,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就在即将来临的2014年,中国光伏业仍将面对重重危机。
总理关注
平定“双反”之乱
光伏业曾是一个令国人颇感自豪的产业。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中华民族用它特有的智慧与勤劳,仅用短短10年时间,便缔造了一个令大洋彼岸光伏“鼻祖”们为之一惊的成长神话。
要知道,相比中国,美国、欧洲潜心钻研光伏技术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至70年前。
惊讶过后,一直在光伏技术乃至科技领域都“自命不凡”的美国人、欧洲人感到了空前的不安。他们最终决定采取早已被嗤之以鼻的贸易壁垒手段,图谋“侵略”中国光伏业,遏制其发展,以达到继续掌控全球光伏市场话语权的目的。
2011年10月,美国率先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掀起了针对中国光伏业的首轮攻击。
2012年3月,尽管国内业界积极抗诉,美国商务部却一意孤行,初步裁定向中国光伏产品征缴最低2.9%、最高4.73%的惩罚性“反补贴”关税;在此基础上,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又进一步做出了向中国光伏产品征缴最低31.14%、最高249.96%惩罚性“反倾销”关税的初步裁定;2012年11月,美方意料之中地对外宣布了“将对中国光伏产品征缴18.32%至249.96%‘反倾销’关税,及14.78%至15.97%‘反补贴’关税”的终裁结果。
就在美国“双反”扰得中国光伏业心神不宁之时,欧盟又默契地与美国打起了配合。2012年9月先行放出“拟启动对华光伏太阳能产品(晶体硅光伏组件、电池片和硅片)‘反倾销’调查”的风声后,随即于2012年11月正式宣布“反倾销”调查立案。
如果说美国对华“双反”还只是令中国光伏业心神不宁的话,欧盟“双反”则犹如致命一击,几乎令其命悬一线。
截至2011年底的数据显示,欧洲光伏市场占据了全球30%的份额,而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有将近70%出口至欧洲。可以说,从诞生之日起,中国光伏产业几乎就是为欧洲市场量身定制的。
面对欧盟的突然“变脸”,我国商务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甚至是外国同行,为了化解中国光伏之危局,也为了维护全球光伏市场的稳定,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抗辩、声明甚至反制措施。
最终,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关注及亲自坐镇指挥下,2013年7月,商务部传来好消息,中欧双方已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2015年前,中国输欧光伏产品价格下限将被设定为0.56欧元/W,总量则被限定为7GW/年。
相较起初“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将被征收47.6%惩罚性关税”的预期,“价格承诺”绝对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同时,不要忘记,在2013年,能劳总理亲自出马的产业,除高铁以外,恐怕也唯有光伏,这也是中国光伏业的骄傲。
更为值得自豪的是,“双反”的切肤之痛没有击垮中国光伏业,反倒令其痛定思痛。业界深刻认识到,产业发展绝不能“依存于他人”,中国必须建设属于自己的光伏应用市场,并积极开拓新兴光伏市场,以谋全球化布局。
至此,在各界的通力合作下,2013年,困扰中国光伏近两年时间的“双反”之乱得以平息。
系列新政发力
力挺分布式光伏
正是汲取了“双反”之乱的教训,使得管理层及业界加速建设中国光伏应用市场的意愿愈发迫切。
事实上,在2013年3月至今的将近10个月时间里,管理层已针对扶持光伏业健康发展,高规格、大规模、强力度地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其所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光伏产业上下游、并网、金融配套等等,几乎无所不及。
其中,“2014年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拟定为12GW。其中,分布式光伏8G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标准被定为每千瓦时0.42元”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全国分为三类(按日照时长划分),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上网电价)”这三项数字和新规都对中国光伏业颇为关键。作为系列扶持政策的有力抓手,它们奠定了中国光伏业未来大发展的基石。
这三项中的第一项,来自于国家能源局11月份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而后两项,则来自于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8月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那么,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呢?根据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10GW,其中光伏电站新增7GW,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3GW。
相对于此,2014年,在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上,管理层设定了较2013年高出两成的总目标;更计划将分布式光伏占新增装机的比例,由2013年的30%快速拉升至将近67%。
一叶知秋。管理层显然已下定了大力发展光伏业的决心,且力度之大,令诸多兄弟产业都望尘莫及。同时,分布式由此被确立为未来中国光伏应用市场的主线。
除了这组体现管理层发展光伏基调、方针的数字外,上述三项新政中的后两项也意义非凡。
首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标准被定为每千瓦时0.42元”,意味着光伏发电在商业用电约1元/度(全国各地电价平均值)成本的基础上,还可以拿到0.42元/度补贴。依此计算,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部分,业主方
实际得到了约1.42元/度的实惠,而“余量上网”部分,理论上仅可实现0.8元/度-0.9元/度的营收(全国脱硫火电上网电价均值0.4元/度,加之0.42元/度补贴)。
与管理层提出“分布式光伏比例由2013年30%快速拉升至将近67%”的初衷一致,给予分布式光伏发电0.42元/度的补贴,清晰地展现出了政策制定者“鼓励分布式,又侧重鼓励自发自用”的战略思路。
而至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全国分为三类(按日照时长划分),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上网电价)”之规定,作用有二:其一,为金融机构清晰地勾勒出了光伏电站(大型地面电站)的盈利水平,打通了投建光伏电站的融资渠道,为电站资本化、证券化提供了条件;其二,这一规定直接引发了2013年年底的光伏电站抢装潮,提升了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电站抢装潮起
当心“冲动的惩罚”
始于今年8月,还没从“双反”阴霾中彻底走出,光伏行业便得到“集中式光伏电站全国分为三类(按日照时长划分),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上网电价)”的好消息。
不过,除此以外,记录此则新政的文件——《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还有另一项规定,即“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简言之,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