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就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采购发布招标公告。
该项目概况:
本工程倚靠酒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拟建设一台300MW/1800MWh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能够充分发挥大型长时储能的灵活调节作用,降低对大电网的调节支撑需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电站采用高温绝热压缩空气储能发电机组,每日储能时长8h,发电时长6h,年运行天数330天。储气库采用地下人工硐室,硐室容积暂按20.5万m3,每日正常运行时充气量约12005t,储气库内部正常运行压力范围为12.0~18.0MPa。
招标范围:
(指定点仓库交货)暂高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5天内完成第一批次8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低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0天内完成剩余第二批次5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二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一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在接到第三批化盐通知后,15天内完成第三批836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三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二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三批次化盐总量共计约21360吨(总量浮动约±2000吨)。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熔盐供货及化盐服务合同业绩各1份(如化盐服务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公告原文如下:
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1.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BDLSJY-HW-JQYM-OQ-2025-02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2)建设规模: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3)建设工期:18个月。
本工程倚靠酒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拟建设一台300MW/1800MWh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能够充分发挥大型长时储能的灵活调节作用,降低对大电网的调节支撑需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电站采用高温绝热压缩空气储能发电机组,每日储能时长8h,发电时长6h,年运行天数330天。储气库采用地下人工硐室,硐室容积暂按20.5万m3,每日正常运行时充气量约12005t,储气库内部正常运行压力范围为12.0~18.0MPa。
2.2本次招标范围见下表:
招标范围一览表
标包号货物
名称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备注
1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套1工程现场
(指定点仓库交货)暂高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5天内完成第一批次8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低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0天内完成剩余第二批次5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二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一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在接到第三批化盐通知后,15天内完成第三批836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三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二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三批次化盐总量共计约21360吨(总量浮动约±20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硝酸钾、硝酸钠、亚硝酸钠)。
(4)投标人自身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上述要求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提供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第三方合作单位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熔盐供货及化盐服务合同业绩各1份(如化盐服务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报名: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2日17时00分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报名(招标公告栏下方“查看更多信息”→该项目公告),报名时请按照报名表填写正确的单位信息,注意留存准确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短信通知均将发送至该手机。老用户登录平台后进行签收并报名,仅签收未报名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17时00分。
报名并签收后下一步操作将显示为“等待资审评定”,资审评定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开展。报名并签收完成后需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进行银行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汇款备注“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标书费”。
汇款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35340188000522869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招标人收到标书费,招标文件在平台设置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运行/已完成”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以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发票存在问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请在开标后30日内自行在采购平台维护开票信息。若超过30日未维护,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30时。
5.2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凭CA证书电子钥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下述地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均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5.3递交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海升酒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一步开标(同时开启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及报价文件);
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招标人将在平台同步开启电子文件。
7.其他公告内容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eec.net.cn/)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78,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7.3 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022-58861234,办理时间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请合理安排时间。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
联系人:吕欣
电话:18189110339
电子邮件:LVXIN@nwe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
联系人:裴俊东
电话:022-58861885
电子邮件:jdpei2325@cee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