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内蒙100MW低倍聚光光伏发电项目获准备案
来源:中环股份 | 0评论 | 5810查看 | 2014-02-11 10:31:00    
  中环股份(002129.SZ)10日公告称,子公司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环聚公司”)旗下内蒙古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一期工程100MW光伏发电项目获准备案。

  公告指出,环聚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给武川县发改局的《关于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一期工程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呼发改基础字[2014]55号)。

  公告称,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上秃亥乡,主要采用世界领先的低倍聚光光伏发电系统。

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到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聚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发给武川县发改局的《关于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一期工程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呼发改基础字[2014]5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 环聚公司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一期工程100MW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制定的“开发与节约并存,重视环境保护,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能源,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方针,对高效率低成本的低倍聚光光伏太阳能发电技术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大规模推广起到了示范效应,准予备案。 

二、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上秃亥乡,主要采用世界领先的低倍聚光光伏发电系统。 

三、 项目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 请武川县发改局指导企业抓紧落实各建设条件,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土地、环保、节能、规划、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等手续。 

五、 项目不得以合作、合资等方式转让,变更业主。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