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 | 0评论 | 5709查看 | 2015-12-22 10:03:33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12月17日报道,16日,巴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基于国际市场光伏材料价格下降将新增太阳能电站电价下调27%。其中,北部电价为每度11.35-11.53美分,南部电价为每度10.72-10.89美分,有效期至2016年6月底。
此前,巴曾两次调整太阳能电价,2014年1月首次发布官方定价,南部每度16.3美分,北部17美分,有效期至2014年7月;2015年1月下调电价,南部14.15美分,北部15.02美分,90万千瓦太阳能公园项目电价就是以此为准,该电价有效期至2015年12月。
此前巴国家电力监管局允许电价每年下降0.7%,此次调整为0.5%,主要是由于国际市场稳压器成本有所提高,但能更好的输出电力及维持系统寿命,因此,适当减少电价下降速度可鼓励投资者采取新稳压器,保证投资者利益。国家电力监管局还要求将发电效率(CUF)由之前的南部17.5%、北部16.78%分别上调为18%和17%。此外,在以往电价下,富余电能产生的收益由发电商与采购方按75:25分成,但本次调整为90:10,旨在激励发电商采用更先进的发电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