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抒祥:建议强制约束高能耗企业使用清洁能源
来源:中国电力报 | 0评论 | 4099查看 | 2016-03-08 13:48:00    
——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西南分部主任王抒祥

  记者:您提出《关于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助推西南清洁能源全国优化配置的提案》是基于何种考虑?期间进行了哪些调研?

  王抒祥:我国能源资源与生产力逆向分布,80%以上的煤炭、水能、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本地难以消纳;70%以上的电力消费集中在东中部地区,采取煤电就地平衡的能源配置方式,东中部地区雾霾污染日益加剧,环境不堪重负,已经难以为继。坚持绿色发展,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能源供应需求,已成为国家战略。同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到6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正是基于以上多方面的考虑,我提出了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助推西南清洁能源全国优化配置的提案。

  西南水电资源(不含云南)约占全国一半以上,尚未开发量占全国未开发量的70%以上,在我国能源供应体系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转变能源发展方式,通过清洁替代,提高用能效率,减少排放,促进国家低碳绿色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西南水电开发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具备加快开发的基础和条件。但经济下行压力大,区内市场空间有限,用电需求增长放缓,区外市场对于促进西南清洁能源消纳日益重要。但目前东中部地区对清洁能源消纳积极性不高,缺乏外部约束。所以,要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推动控制东部煤炭利用,转而接收消纳西南清洁能源,优化清洁能源配置,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记者:西南地区清洁水电开发潜力如何?若实现清洁能源优化配置,每年可向东中部输送多少清洁电力?节能减排效果如何?

  王抒祥:西南是国家确定的五大综合能源基地之一,四川和西藏清洁水电开发潜力巨大,主要集中在“五江一河”(金沙江、雅砻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大渡河),总量约占全国一半以上(理论蕴藏量超过3.6亿千瓦,技术可开发容量超过2.6亿千瓦),尚未开发水电占全国70%以上(四川开发6900万千瓦,刚过50%;西藏开发率不足1%),在我国能源供应体系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东中部地区人口多、经济发达、GDP总量大,即使考虑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仍将是我国的负荷中心。预计到2020年东中部需要新增区外来电2亿千瓦,同时受环境制约,东中部地区不能再新建燃煤电厂,即使采用“近零排放”技术仍面临机组造价上升、煤质不符合要求、碳排放无法解决等问题,还会造成污染加剧、电价上涨、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现有燃煤电厂也应减少发电或逐步停运,必须增大区外受电规模。

  川藏水电全部开发后,扣除当地用电,若能实现清洁能源优化配置,每年可向东中部送电超过6000亿千瓦时,替代燃煤2.5亿吨,减排二氧化碳4.7亿吨、二氧化硫117万吨、氮氧化物120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比2012年分别减少11%和9.4%。

  记者:目前西南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哪些问题和困难?对此您有何建议?

  王抒祥:目前,与国外相比,我国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仅局部地区开展了风火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试点。东中部地区仍在增加火电机组,西南清洁能源消纳缺乏有效保护措施。

  所以,我建议加快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强制约束高能耗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对于使用传统化石能源的企业,缴纳碳排放税,以此控制东中部地区能耗总量,减少东中部地区煤炭消耗,将能源需求转化为消纳西南清洁能源,推动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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