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所不能 | 0评论 | 4956查看 | 2016-08-08 10:39:09
7月25日,大庆油田电力集团从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局长戴俊良手中接过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对于除国网和南网之外的企业电网来说,《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设定是个门槛,而跨过门槛就是机遇。
门槛立于2005年9月,彼时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从事供电业务的,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2011年3月《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不得从事输电、供电业务。
我国电力市场主要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控制。电改以后,主要的输配售市场仍然由两家电网公司掌握。大区域、高电压等级输电网络主要由国网和南网建设运营。部分地区,有一些企业运营配电网,属于“自生长”型,没有合法的许可证,其供电业务都是“偷偷摸摸,夹缝中生存”。
当然,企业电网不都是“路人甲”。
把视线聚焦到黑龙江,大庆油田石油电力集团——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的专业公司之一,承担着大庆石油石化企业、地方工业和城市居民生活发电供电及供热任务。
大庆油田石油电力集团
其年供电量占黑龙江省年消费总量的1/5,颇具规模。中石油大庆石油官方网站显示,其110kv和35kv变电所共271座,35kv以下主、配网输电线路3470km,具备维护油田219座35kv变电所的能力。承担着大庆石油石化企业、地方工业和城市居民生活发电供电及供热任务。年发电能力62亿千瓦时千kwh,年供电能力185亿千瓦时亿kwh。
如此规模的企业电网成为合法供电者,不论是供电方还是用户都成了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瞬间感觉有保障了有木有!
设想,对于其他企业电网,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流程应该是:
1、符合条件的供电企业填写《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目前有试行版)
2、提交给电力能源监管机构
3、电监会能源局及派出地方电力监管机构会进行调查、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发证并继续监管。
完成以上程序,企业电网就可以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从事输供电业务,从理论上来讲,尽管营业规模难以与两大电网公司匹敌,但法律地位平等了,甚至借着电改,名正言顺争取开展区域外售电业务。
跨过这道门槛,意味着什么呢?
东北能源监管局发布的消息里说:大庆油田电力集团运营的电网,符合其(电改9号文件)中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描述。
也就是说,非国网南网的电网即可视为增量,很多企业电网是不是悸动了。
电改9号文件里第16条是这样的: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理论上的平等地位意味着一系列可能性,包括:
其他拥有电网的企业获得合法经营的地位,配售电环节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增加;
企业电网的供电业务合法化后,有更大的积极性开展供电业务,成立售电公司;
供电市场的格局逐渐改变,企业电网会想办法提升自己的电网接纳和供应能力,逐渐扩大服务范围。
在电改的背景下,第一张企业电网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像星星之火,洞开了机会的大门,有很大的示范作用。然而,不得不看到在供电业务这一方面,变化必然是缓慢的,许多企业也许还是会把精力放在自己的主营业务而不是供电业务,而既有的供电格局也不会在一朝一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