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目录公布 中控德令哈电站入列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5057查看 | 2016-09-23 15:52: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目录原本计划于七月公布,所拖欠补贴也将随着目录的公布而逐步下发,但因部分项目未能通过能源局要求的必要审核信息填报而延迟。

  根据本年度1月30日财政部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财办建[2016]9号)要求,在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5年2月底前并网项目可满足此次第六批补贴目录的申报。进入此次第六批补贴目录的项目包括约680个地面光伏电站、总计约19.5GW,以及部分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一万多个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项目中包括一个光热发电项目,即2013年并网投运的中控德令哈10MW塔式电站。该电站在2014年8月获批1.2元/kWh电价,但除了脱硫标杆电价(青海每千瓦时为0.337元)正常结算外,另外的0.863元的补贴电价也一直未能拿到,此次列入该目录后,该电站被拖欠的电价补贴也将很快随之下发。

财建[2016]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公布。

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汇总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信息,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定期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6年8月24日

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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