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 0评论 | 4407查看 | 2016-10-24 10:45:00
青海柴达木盆地凭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大面积荒漠化土地优势,搭乘新能源产业政策“顺风车”,“十二五”以来一直扮演着国内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领域“领跑者”角色。但是随着装机容量的剧增,新能源的送出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突出。
依托资源优势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青海柴达木盆地是全国太阳能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这里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大于6800兆焦/平方米,有可用于光伏发电建设的荒漠化土地10万平方公里,被公认为是发展太阳能发电产业的理想之地。
2010年以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光伏上网电价等利好政策下,青海先后出台一系列光伏产业规划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推动柴达木盆地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增长。
“2011年,柴达木盆地率先在国内建成百万千瓦级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集群,而且此后几年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创下了被业内人士称为光伏应用的‘柴达木现象’奇迹。”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局长陈元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柴达木盆地已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38.8万千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9%以上。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达390亿元,约占全州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5%,有力拉动地方经济稳定增长,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新的动力。
基于在新能源领域抢占的“先机”和资源优势,日前出台的《海西州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柴达木盆地将不再新建火电发电项目,而是将大力推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确保实现新增电力100%来自可再生能源。
“不管从应对气候变化、培育新兴产业而言,还是从应对经济下行、优化产业结构来说,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西州发改委副主任刘广禄说,到2020年,柴达木盆地还要新增600万千瓦光伏发电、300万千瓦太阳能光热发电和450万千瓦风力发电,届时,清洁能源发电量将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
根据远期发展规划,至2030年,柴达木盆地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700万千瓦,太阳能光热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000万千瓦,整体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水平国际领先,同时,形成完整的新能源配套制造产业,让柴达木盆地成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错峰限电常态化 新能源“消纳难”问题凸显
“对以资源型工业为主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而言,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大背景下,光伏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增长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来了有力支撑。但是随着装机容量的剧增,新能源的送出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突出。”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副科长邹雄说。
据介绍,2015年,柴达木地区电网最大可接纳新能源能力为200万千瓦,而实际上这一地区的新能源装机已超过300万千瓦,这意味着限电“弃光”已经不可避免。
中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站长魏月涛告诉记者,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格尔木地区的光伏发电限电已经成为了常态,以2016年上半年的情况来说,每天都限制最大负荷,平均测算下来,“弃光量”达到了20%左右。
“柴达木盆地光伏发电出现弃光的现象,一方面与新增光伏电站增多、送出困难有关,另一方面亦与经济下滑、工业企业用电量出现下降有关。”中广核乌兰光伏电站负责人赵玉寿说。
赵玉寿告诉记者,由于柴达木地区太阳能光热资源丰富,尽管出现限电,但是大部分电站基本上都能达到设计利用小时数,但是这一趋势再发展下去,光伏企业势必会承受不了。
北控(绿产)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红亮认为,发展绿色能源,柴达木盆地的优势是得天独厚的,但是这几年这一地区的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得太快了,已经超出了电网建设速度。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波动性极易对电网形成冲击。
青海柴达木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永甲说,针对光伏发电限电常态化,作为发电企业,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寻求电力直供渠道,增加就地消纳电量,另一方面,未来的投资方向也要有所调整,比如储能式电站、分布式光伏等。
“光伏发电应用的多元化,可以有效缓解消纳难题,而且在柴达木盆地都已经有了成功的实践。”陈元说,一方面,通过光伏扶贫、抽水蓄能、光伏灌溉等项目,可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新能源直供、微网建设和推进光热储能发电项目建设,可改变传统供热供电模式,并形成稳定电源支撑。
产业扶持政策需及时跟进
“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克服,而且旧的问题解决了,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光伏发电产业也避免不了这个规律。”李红亮说,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增长了这么多年,应该回过头来总结经验,并且及时补上短板。
乌兰县经发局局长黄朝斌告诉记者,近年来柴达木盆地新能源产业呈现起步快、起点高、后劲足的良好发展势态,但同时也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政策推进滞后等因素。
“比如,目前企业电价补贴资金这一块,拖欠得很厉害;再加上限电,给光伏发电企业经营带来了不小压力。”黄朝斌说。
陈元分析认为,就目前的产业发展状况而言,大容量、高负荷、远距离输电能力建设滞后,电力输送能力有限是制约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配套支撑发育迟缓、光热发电等扶持政策不明确等问题也已经影响到了产业发展。
为此,受访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和出现的新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上,宜因地制宜、因势而动,及时跟进。
首先,在光伏发电等常规清洁能源的容量配置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应对各个地区的资源状况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资源状况来下达容量指标,而不能单纯搞平衡。
“有关部门对一个地区的产业发展条件和电网对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的接纳能力应该有统一标准的评估,并以此作为该地区审批光伏电站的依据。”李红亮说。
同时,在电网投资方面,对于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所占比重大的地区,像柴达木地区,在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在“十三五”期间应给予大力倾斜,并建立与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投资增长机制。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问题已迫在眉睫。”格尔木市发改委环资科负责人刘新平说,尽管随着藏青工业园的建设、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业项目的发展,当地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在不断增长,但仍然满足不了当地新能源发展的需求。
其次,应加大对光伏扶贫、抽水蓄能、光伏灌溉等光伏应用新领域的扶持政策。同时尽可能确保扶持和补贴资金的来源,避免再次出现补贴拖欠的情况。
除此之外,光伏电站建设不能一味追求规模、追求并网,而应结合实际调整思路,探索多元化应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