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9143查看 | 2016-10-28 15:38: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10月28日,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发布了招标公告,此次招标内容包含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勘察及总体设计院招标。
该项目已入围国家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项目业主为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属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玉门市注册的三级全资子公司,由其具体负责工程建设、运营和管理。 项目场址位于玉门东镇光电产业园内,距大红水库0.8公里,占地面积约3.5平方公里。
招标公告显示,初步设计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源、自然条件等按照抛物槽式导热油传热熔盐储热技术路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基础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备、机械、管道、工艺、土建、电气、热控、化水、给排水、暖通、HSE的基础设计图纸);2)提供设备/材料清册、计算书/技术说明书;3)编制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招标技术规范;4)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工程规定文件;5)提供规定的技术服务并参加国内的技术联络会。
所涉及到的勘察工作主要包括各个土层的厚度、力学参数、水土腐蚀性评价、厂内全部建构筑物建议的基础形式。勘查工作应根据不同建(构)筑物的类别、特点、重要性及已确定的地基方案和不良地质现象整治措施,对各建筑地段的地基做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评价,并为其地基基础和不良地质现象整治的设计、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同时查明场址区岩土层的成因、时代、分布及其工程特性,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
总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确定总的工艺技术路线、总平面布置和产品方案,并明确规定总体设计条件。2)审查厂址详勘,落实配套的公用工程条件、环境资料。3)协助业主编制完成各主要工艺包的招标文件、询价书、合同技术附件等,并参与技术和商务谈判工作、选定EPC总包商。
据公告,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人,则负责初步设计及总体院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负责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此外,公告要求,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完成过3个火力发电或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及总体设计院项目;或独立承担完成过50兆瓦以上槽式光热发电初步设计经验。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人,则负责各项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本专业的以上业绩要求或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过50兆瓦以上槽式光热发电初步设计经验。同时,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槽式光热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的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
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6-16400002N061
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勘察及总体设计院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玉门中尚明德光热发电有限公司玉门东镇导热油槽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勘察及总体设计院招标
1.2项目概况:
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的玉门市东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内,距离嘉峪关市约63公里,215省道以西,祁连山脉以北,海拔约为1700m,南北向自然坡度约为2%~3%,东西向自然坡度小于1%。厂址用地面积约2.9km2,区域地貌为戈壁滩,地表分布少量耐旱植物骆驼刺,厂址区域范围内,未发现有古迹、古墓等文物,未发现重要矿产资源。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
针对此项目发电厂厂址全部建设区域开展初步设计、开展岩土勘察及总体设计工作。
初步设计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源、自然条件等按照抛物槽式导热油传热熔盐储热技术路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基础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备、机械、管道、工艺、土建、电气、热控、化水、给排水、暖通、HSE的基础设计图纸);
2)提供设备/材料清册、计算书/技术说明书;
3)编制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招标技术规范;
4)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工程规定文件;
5)提供规定的技术服务并参加国内的技术联络会。
本阶段勘察工作主要包括各个土层的厚度、力学参数、水土腐蚀性评价、厂内全部建构筑物建议的基础形式。勘查工作应根据不同建(构)筑物的类别、特点、重要性及已确定的地基方案和不良地质现象整治措施,对各建筑地段的地基做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评价,并为其地基基础和不良地质现象整治的设计、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同时查明场址区岩土层的成因、时代、分布及其工程特性,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
总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确定总的工艺技术路线、总平面布置和产品方案,并明确规定总体设计条件。
2)审查厂址详勘,落实配套的公用工程条件、环境资料。
3)协助业主编制完成各主要工艺包的招标文件、询价书、合同技术附件等,并参与技术和商务谈判工作、选定EPC总包商。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详细进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人,则负责初步设计及总体院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负责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5)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完成过3个火力发电或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及总体设计院项目(单个火力发电项目装机规模300MW及以上,单个化工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或独立承担完成过50兆瓦以上槽式光热发电初步设计经验。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人,则负责各项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本专业的以上业绩要求(3个火力发电或化工项目业绩)或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过50兆瓦以上槽式光热发电初步设计经验;
6)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槽式光热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