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能源监管职能 推动能源市场变革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204查看 | 2016-11-23 09:37:00    
      “绿色发展意味着政府的监管的主战场在节能减排上,因为节能减排是绿色发展的内涵和最重要抓手。”11月15日,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在“2016中国公用事业改革与政府监管论坛”上分析智慧城市建设时表示,智慧能源不仅可以容纳多种可再生能源,还应做到产生能源也灵活多样,如利用电梯下降能和城市有机物进行发电,它有别于传统集中式的能源系统。

  谈及售电侧放开为电改监管领域带来的挑战,国家能源局原监管总监谭荣尧指出,挑战不仅来自市场主体不公平,市场模式、结构不先进,还在于交易规则不统一,监管规则不一致。对此,他建议要进一步研究如何保证监管的统一性,加强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以及完善监管的解决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认为,电力改革要有明确的战略,在建立怎样的市场上下功夫,再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政府监管部门应实现激励兼容而非逆势而为。

  在碳市场方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范英教授强调,碳市场能否成功运行,是否可达到预期的指标和效果,和监管是否到位关系密切。目前碳市场在实际运行中仅仅是建立起温室气体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体系,而温室气体的排放源非常分散,一般采用的方法是计算用了多少能源。因此,她呼吁相关学者和部门从监管的角度对碳市场进行研究,探讨温室气体的核查监管如何与其他环境监管协调等,来推进碳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如何加强能源有效监管,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王俊豪认为,首先要完善能源监管法律体系,实现监管有法可依。其次,要明确行政监管不同职能,重点要强化能源监管。“现在行政和监管放在一起,但是政府恰恰强调了要加强市场监管,这个职能越来越被重视,但是我们能源领域没有做到这一点。”他进一步强调,要落实能源监管的职能主体,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谁去监管不明确,大家都在争取这个监管权,监管和行政管理是完全不同的职能,那这个监管应该是由监管机构来承担。”此外,他还建议,要优化能源监管机构设置,设立分级监管体系,进行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能源监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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