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并网性能检测发布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沟)省道S301以南6公里,乌斯通沟水库以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2°44′59.36″,东经88°3′38.04″,距托克逊县城约48km。场址附近有省道S301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本工程为100MW光热储能电站,采用塔式聚光发电技术路线,集热面积为440400m2,储热时长为8h。光热储能采用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配套安装一台汽轮发电机,汽轮机形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8级回热、下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额定容量为100MW。在光热储能电站主厂房外侧建设一座110kV光热升压站。光热电站升压站利用一回110kV电缆接入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已投运)110kV母线侧,并与光伏升压站打捆送出。
本项目为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分界点为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110kV母线侧,光伏+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现已建成投运。本光热发电工程110kV送出线路设置双向关口计量,110kV送出线路由光热发电场区接出自行建设。
本工程项目计划2025年5月倒送电,2026年1月并网发电。
采购范围:
1)全套并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前后调试试验过程协调工作
承包人负责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报装申请;收集并网前后需向省、地两级电网部门报送的所有资料并报送电网部门;办理并网手续及并网前后调试试验过程中的所有电网协调工作;电网各相关部门与项目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初设审查;协调设备调度编号图绘制;协调电网部门组织的施工图审查;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达光热升压站及110kV线路调度命名(光热电站已命名)、光热电站调度范围文件;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申请OMS、UKEY;协调省、地两级电网调度部门下达自动化点表;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达电站涉网设备IP地址;协调场站在电网部门进行设备台账录入;协调省、地电网调度通讯建立及出具通讯方式单、通信通道验收;协调场站调度业务所需的相关账号开通、调度电话申请;协调场站电力系统通信、调度数据网、计量、自动化、网安、继电保护等与电网各相关专业联调;委托新疆电科院开展技术监督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含合同费用);协调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协调电网计量部门出具计量点确认函;协调电网对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核;协调场站通过0MS进行检修票申报;协调电网审核场站送电方案和并网启动试运行方案;协调本光热电站110kV输出(电缆)线路工程涉及电网部门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如有)及相关电网检查、验收等事宜(如有);协调本光热电站110kV输出线路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内的一次、二次系统扩改及与电网自动化、保护、通信、计量等方面的联调和相关手续变更(如有)事宜(对侧站一次、二次系统扩改的安装调试施工由其它承包人负责);协调住建局办理并网前消防验收说明(或消防初步验收意见);协调电网召开启动委员会;协调电网计量验收、送电验收、并网验收;其它必须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如发电业务备案及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转商业运营等)。
2)涉网试验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并出具报告;调速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并出具报告;pss试验并出具报告;发电机进相试验并出具报告;AGC性能实验并出具报告;AVC性能实验并出具报告;一次调频功能试验并出具报告;电能质量检测并出具报告;高/低压穿越功能测试(如有)并出具报告;电网要求必须完成的其它涉网试验及报告。
要求:以上所有涉网试验的试验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试验单位及试验报告必须是新疆电科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认可的。
3)稳控装置调试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并网前稳控装置单体调试、并网后稳控装置联调并承担所有费用。
要求:稳控装置单体调试、稳控装置联调的调试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稳控装置调试必须满足国网新疆电力调控中心2022年9月14日颁布的稳控装置单体调试管理要求、稳控装置联调管理要求。
4)继电保护整定计算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含本光热电站保护整定、110kV线路保护整定、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内部分保护定值修改计算)、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发保护调试定值单和保护运行定值单(含光热电站及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并承担保护整定计算的费用。
要求:保护整定计算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光热电站保护定值单必须经国网吐鲁番市供电公司调控中心认可,110kV线路保护定值单及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修改调整后的定值单必须经国网新疆电力调控中心认可。
5)计量互感器测试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测试单位完成计量互感器现场测试(测试点数三个)并出具测试报告。
要求:测试单位必须是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或新疆电科院认可的单位。
6)等保测评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测评单位完成等保备案、等保评估(二级)、等保测评(二级)并出具测评报告。
7)性能检测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SGS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聚光集热系统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汽轮机组性能试验试验并出具报告;机组整体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电网要求必须完成的其它性能试验及报告。
要求:以上所有性能试验的试验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试验单位及试验报告必须是新疆电科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认可的。
报价人主要资格要求:
1、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3个以上(含3个)新疆地区发电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用户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公告原文如下:
【服务类】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并网性能检测公开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100MW光热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托克逊电建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并网服务及试验(包括涉网试验、稳控装置单体调试及稳控联调、性能试验等)承包人进行择优选定。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沟)省道S301以南6公里,乌斯通沟水库以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2°44′59.36″,东经88°3′38.04″,距托克逊县城约48km。场址附近有省道S301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本工程为100MW光热储能电站,采用塔式聚光发电技术路线,集热面积为440400m2,储热时长为8h。光热储能采用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配套安装一台汽轮发电机,汽轮机形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8级回热、下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额定容量为100MW。在光热储能电站主厂房外侧建设一座110kV光热升压站。光热电站升压站利用一回110kV电缆接入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已投运)110kV母线侧,并与光伏升压站打捆送出。
本项目为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分界点为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110kV母线侧,光伏+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现已建成投运。本光热发电工程110kV送出线路设置双向关口计量,110kV送出线路由光热发电场区接出自行建设。
本工程项目计划2025年5月倒送电,2026年1月并网发电。
2.2采购范围
1)全套并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前后调试试验过程协调工作
承包人负责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报装申请;收集并网前后需向省、地两级电网部门报送的所有资料并报送电网部门;办理并网手续及并网前后调试试验过程中的所有电网协调工作;电网各相关部门与项目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初设审查;协调设备调度编号图绘制;协调电网部门组织的施工图审查;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达光热升压站及110kV线路调度命名(光热电站已命名)、光热电站调度范围文件;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调电网与项目业主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申请OMS、UKEY;协调省、地两级电网调度部门下达自动化点表;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达电站涉网设备IP地址;协调场站在电网部门进行设备台账录入;协调省、地电网调度通讯建立及出具通讯方式单、通信通道验收;协调场站调度业务所需的相关账号开通、调度电话申请;协调场站电力系统通信、调度数据网、计量、自动化、网安、继电保护等与电网各相关专业联调;委托新疆电科院开展技术监督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含合同费用);协调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协调电网计量部门出具计量点确认函;协调电网对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核;协调场站通过0MS进行检修票申报;协调电网审核场站送电方案和并网启动试运行方案;协调本光热电站110kV输出(电缆)线路工程涉及电网部门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如有)及相关电网检查、验收等事宜(如有);协调本光热电站110kV输出线路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内的一次、二次系统扩改及与电网自动化、保护、通信、计量等方面的联调和相关手续变更(如有)事宜(对侧站一次、二次系统扩改的安装调试施工由其它承包人负责);协调住建局办理并网前消防验收说明(或消防初步验收意见);协调电网召开启动委员会;协调电网计量验收、送电验收、并网验收;其它必须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如发电业务备案及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转商业运营等)。
2)涉网试验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并出具报告;调速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并出具报告;pss试验并出具报告;发电机进相试验并出具报告;AGC性能实验并出具报告;AVC性能实验并出具报告;一次调频功能试验并出具报告;电能质量检测并出具报告;高/低压穿越功能测试(如有)并出具报告;电网要求必须完成的其它涉网试验及报告。
要求:以上所有涉网试验的试验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试验单位及试验报告必须是新疆电科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认可的。
3)稳控装置调试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并网前稳控装置单体调试、并网后稳控装置联调并承担所有费用。
要求:稳控装置单体调试、稳控装置联调的调试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稳控装置调试必须满足国网新疆电力调控中心2022年9月14日颁布的稳控装置单体调试管理要求、稳控装置联调管理要求。
4)继电保护整定计算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含本光热电站保护整定、110kV线路保护整定、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内部分保护定值修改计算)、协调电网调度部门下发保护调试定值单和保护运行定值单(含光热电站及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并承担保护整定计算的费用。
要求:保护整定计算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光热电站保护定值单必须经国网吐鲁番市供电公司调控中心认可,110kV线路保护定值单及对侧220kV#1号光伏升压汇集站修改调整后的定值单必须经国网新疆电力调控中心认可。
5)计量互感器测试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测试单位完成计量互感器现场测试(测试点数三个)并出具测试报告。
要求:测试单位必须是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或新疆电科院认可的单位。
6)等保测评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测评单位完成等保备案、等保评估(二级)、等保测评(二级)并出具测评报告。
7)性能检测
承包人负责自行/委托完成以下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SGS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聚光集热系统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汽轮机组性能试验试验并出具报告;机组整体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电网要求必须完成的其它性能试验及报告。
要求:以上所有性能试验的试验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试验单位及试验报告必须是新疆电科院、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认可的。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3个以上(含3个)新疆地区发电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用户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3.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msdi.cn/gys/),在线上传以下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审核后,报价人可登录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4.2潜在报价人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后,方可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报名;未在电建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权参加本次采购报价。
潜在报价人可访问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msdi.cn/gys),点击“创建新的供应商”,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后应及时填写合格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5073214,账号注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31-85073853/85072273。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9:00。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报价文件(一正一副)及电子版报价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规定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的形式提交(统一发顺丰快递),并确保在开标前能送达。
完整的电子版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签字(含签字及小签)、盖章后的扫描文件(PDF版)和对应内容的Word版文件,以及EXCEL版价格表。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詹震华,电话:13187013324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办公楼306室。
报价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报价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报价文件。
5.2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报价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开标承诺函》填写并签字盖章,与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5.4报价人购买采购文件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msdi.cn/gys)完成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的填报。未按时提交资格申报资料造成无法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的,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湖南中南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家园东区水建公司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詹震华
联系电话:13187013324
电子邮箱:znysjcg@msdi.cn
邮政编码:41001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msdi.cn/gys/)发布。
8其它约定
本次采购的成交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s://bid.powerchina.cn)提出分包商注册申请,并尽快完成合格分包商的注册。
9监督机构
湖南中南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507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