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滨:危化品安全法落地后,熔盐储能全流程合规怎么走?
发布者:Catherine | 0评论 | 228查看 | 2026-08-01 09:04:56    

5月29日,2026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光热大会暨CSPPLAZA年会在四川成都盛大召开,山西沃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盛化工)(以下简称沃锦新材料)销售执行总监贾滨出席并发表《新法护航・熔盐安全筑牢熔盐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主题报告。


202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施行,行业安全合规要求从“行政法规级”升级为“国家法律级”,违规成本显著提升。作为深耕熔盐储能材料领域的资深专家,贾滨结合权威检测数据与法规条文,系统梳理了熔盐产品从生产、运输、储存到液态运行的全流程合规要求,澄清了行业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为光热与熔盐储能产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合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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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贾滨


熔盐产品:储能核心介质的品类与特性


光热发电用熔盐通常指无机盐的熔融体,目前主流应用不含有机盐,核心品类包括二元熔盐(60%硝酸钠+40%硝酸钾)、三元钙基盐及常规三元盐等,其中二元熔盐因性能稳定、成本适中,是当前应用最广泛的储热传热介质。


熔盐作为储能介质优势显著:传热无相变、传热均匀稳定、系统运行压力低、使用温度区间大、安全可靠且价格低廉,是替代导热油解决热工水力学问题的根本技术途径。其主要短板为低温易凝固冻堵管路,对系统设计和运维要求较高。


不同品类熔盐性能参数差异明显:


二元熔盐:凝固点220℃,最高使用温度565℃,推荐工作温度低于550℃,常规采用空气覆盖;


三元钙基盐:凝固点可低至120℃,最高使用温度500℃,常规采用空气覆盖;


常规三元盐:凝固点142℃,最高使用温度435℃,需采用氮封保护。


沃锦新材料生产的熔盐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二元熔盐达到GB/T36376-2018规定的Ⅰ类一等品标准,硝酸钠+硝酸钾总含量≥99.5%,氯化物、高氯酸根等有害杂质含量远低于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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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熔盐参数指标


在产品包装方面,沃锦新材料提供1000KG熔盐造粒吨包和50KG小包装两种规格,可满足不同项目的运输和使用需求。


产能布局上,目前沃锦新材料已形成山西交城、青海格尔木两大生产基地,合计年产熔盐级硝酸钾32万吨、熔盐级硝酸钠26万吨,是国内产能规模领先的光热熔盐供应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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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包装展示


危化品合规:新法实施划定红线


贾滨重点强调,《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将危险化学品管理从行政法规上升至国家法律层面,违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是所有熔盐储能项目参与方必须重视的合规红线。


固态熔盐的危险性分类:


根据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的权威检测报告,太阳能熔盐(硝基型)属于氧化性固体类别2,不属于爆炸物、易燃固体、腐蚀品或毒害品。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火灾危险性建议按照乙类进行储存。


在道路运输方面,熔盐被归类为5.1类氧化性物质,联合国编号UN1477,包装类别为II类。


针对行业普遍关注的资质问题,贾滨明确了各参与方的合规要求:


生产制造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EPC总包方:向项目提供危险化学品材料的,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业主投资方: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重大危险源辨识要求:


依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熔盐项目需从两个维度从严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


按品名辨识:硝酸钾的临界量为1000吨;


按类别辨识:氧化性固体类别2的临界量为200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需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易制爆管理:极易被忽视的治安合规红线


除了危险化学品属性外,硝酸钾、硝酸钠同均被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21年版)》,其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贾滨提醒,这一属性往往被行业忽视,存在重大合规风险。


1.购销实行严格许可制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要求:


仅依法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凭对应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查验购买方资质,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及个人销售;


购销必须通过银行或电子账户交易,严禁现金、实物交易,购销信息需如实记录并按规定留存。


2.储存场所需满足治安防范标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GA 1511-201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按需配置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安防设施;封闭式储存场所的窗口、通风口需采取实体或电子防护,露天储存场所需设置围墙/栅栏并配备24小时视频监控。


液态熔盐安全:澄清行业普遍认知误区


液态熔盐的安全属性是行业长期争议的焦点,也是本次分享的核心干货。贾滨指出,目前国内尚无专门标准明确液态熔盐的危险分类,行业普遍存在“固态有氧化性,液态也一定有强氧化性”的认知偏差。


1.运输分类:归为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


依据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2025版将于当年10月实施,现行2012版规则一致),温度≥100℃、低于闪点的高温液体(含熔融盐类)归类为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对应联合国编号UN3257,并未纳入氧化性液体范畴。


2.实测验证:三元液态熔盐判定为非氧化性液体


针对行业最关心的液态氧化性问题,贾滨展示了权威检测数据与实验结果:


委托专业机构按GB/T 21620-2008标准对Hitec三元熔盐(硝酸钠7%+硝酸钾53%+亚硝酸钠40%)液态样品测试,结论为非氧化性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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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实验验证:313℃条件下,纤维素与高温液态熔盐接触后,仅发生高温热裂解、炭化变焦,无自燃、燃烧或助燃反应,无剧烈热量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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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滨表示,该结果为液态熔盐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实验依据,但目前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结论,呼吁业内专家与标准化机构共同研究,推动明确液态熔盐的安全分类标准。


此外,化盐过程是液态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目前主流化盐方式包括天然气加热化盐(能力约1000吨/天)与电加热化盐(能力约120吨/天),过程涉及多工种交叉作业,专业性强、安全风险高。沃锦已累计完成824MW项目的化盐服务,积累了成熟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全链条布局:深耕行业,护航项目合规落地


作为专业的光热熔盐储能新材料服务商,沃锦新材料构建了集“研发、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化盐、回收”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是2021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十多项熔盐相关技术专利,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


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沃锦新材料已成为国内光热与熔盐储能行业的核心供应商,参与了几乎所有标志性项目的建设:


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中电工程哈密50MW塔式项目、首航高科敦煌100MW塔式项目、鲁能海西州50MW多能互补项目、中船新能乌拉特中旗100MW槽式项目、兰州大成敦煌50MW菲涅尔项目


煤电耦合储能项目:江苏国信靖江电厂80MWh调峰项目、华能德州电厂180MWh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宿州电厂1000MWh项目、国能河北龙山电厂100MW抽汽蓄能项目


高原与特殊场景项目: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扎布耶孤网项目、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项目、山西建龙钢铁5MW煤气熔盐储热项目


第二批光热示范项目:三峡恒基能脉瓜州100MW双塔项目、国能青豫直流二期100MW项目、中核新华博州100MW项目


贾滨最后表示,熔盐储能正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关键窗口期,安全合规是产业行稳致远的底线。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全行业都需强化合规意识,厘清各环节安全要求。沃锦新材料将持续深耕熔盐材料技术与安全管理实践,积极推动行业安全标准完善,与产业链同仁共同筑牢熔盐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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