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 | 0评论 | 9536查看 | 2017-09-01 11:30:00
8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特急文件《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第一批现货试点主要在南方(广东)、蒙西、浙江、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展开,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文件提出了现货试点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等,以下为文件正文: